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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翠綠的事兒,我還是進了拘留所。只怪我二碗太有名了,認得我的人太多了。有什麼辦法。
那是我頭一遭進宮。一進去就有幾個小子上來把我圍住了,他們蒙了我的眼睛,摁得我死死的(還死死捂住我的嘴,不讓我發出聲音),一頓拳打腳踢。身上的東西也被他們搶光了。後來我知道,一進來個新的總要給你個下馬威的。看來這幾個小子還不認得二碗是哪個。等他們一鬆手,我呼地就是一記下勾,打得面前的一個小子騰了空砸在牆上(那傢伙後來脾臟破裂差一點兒死掉),其他的幾個也被我一陣拳腳打翻了,沒有一個能爬起來。為這個,我又被加了十五天。
我進的那個拘留所過去就一直是監獄。過去大凡是監獄一進門總有這麼一塊碑,用磚頭砌起來一丈多高,上書三個大字:悔後祠。也就是「悔後遲」。把監房當成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