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後O半生
img img 八零後O半生 img A 已恍然是前半生 2 旮旯裡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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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經年 51 遺憾、那些我不曾經歷的你 img
D 經年 51 朋友、該怎麼拯救 img
D 經年 52 即便無法理解、也不會否認 img
D 經年 53 一定一定要走的路 img
D 經年 54 不散的筵席 img
D 經年 55 為什麼、非要我來當惡人 img
D 經年 56 輪回、誰是誰的原罪 img
D 經年 57 驚、物是人非後 img
D 經年 58 如果你就在我眼前 img
D 經年 59 如果能平平淡淡 img
D 經年 60 難得、短暫沉迷 img
D 經年 61 如果我也可以在你身邊 img
D 經年 62 被邀請的我只想邀請你 img
D 經年 63 不再青春的青春 img
D 經年 64 如果、愛會讓你我毀滅 img
D 經年 65 我們這樣的努力 img
D 經年 66 無法面對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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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已恍然是前半生 2 旮旯裡的青春

週末,關於展源拓會不會有私家車來接,什麼牌子的車,早已眾說紛紜,甚至辦起了小規模的賭局。一時間校門口擠滿了不舍歸家的八卦人,個個拭目以待。

結果讓大多數人失望——他只是禮貌的與身邊的人告別,單肩背著書包,接上耳機,嚼著口香糖。然後獨自向校門口不遠處的公車站走去。

聽著耳邊的聲聲歎惋,我覺得有些好笑。我們是深受口袋言情書毒害的一代,總以為生活裡也會遇到那麼一個人,他有出眾的相貌、完美的性格、並且家財萬貫權勢顯赫,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很遺憾,展源拓並不是這樣的人,或許這樣的人根本不存在。完美若是信手拈來,又有什麼可貴?而這並不影響他對人的吸引,很快,沮喪的女生們緩過神來,猜測著他是刻意低調、又或者勤儉節約?至不濟放下物質不談,更多的還是另一種憧憬——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他應當摒除所有干擾,只對一人全心呵護。而誰可勝過千嬌百媚成為那一人?你若不拒,我便不離。

「切,那小子原來是個窮光蛋!」我的肩膀忽然搭上一隻手,那只手的主人叫馬豁,一米八的身高,身材矯健,頭髮是有些褪了色的紅。雖然稱不上校草,但他也算是個帥哥,男生麼,夠身高,不胖,不長一臉的疙瘩,都差不到哪去。他滿口不屑,雙眼卻狠狠瞪著展源拓擠上公車的身影:「看著吧,下個星期要他好看……」

「算了吧。」我瞥了他一眼移開肩:「他和你們不是一類人,對你們的作威作福沒影響。」

「你們?」他舉止誇張得攤開雙臂,「你的意思是,你跟我們也不是一類人?陸羽芯,你是不是也迷上那小子了?」

「人家是翩翩君子,我們算什麼?」另一個男生介面,他是沈航,長得黑黑瘦瘦,單眼皮、高鼻樑,唇線俐落,留著板刷頭,塗一層髮蠟往上抓起,像只刺蝟。他有些調侃得靠近我:「我們充其量是陸羽芯的狐朋狗友啊!」

「得了吧你們,別在這裡得瑟。」我斜了他們一眼,「今天怎麼安排?打算去哪裡打架劫舍?」

「什麼打架劫舍?我們那叫行俠仗義!」又來一人搭著前兩人的肩膀,開過玩笑之後認真起來:「你那幾個死黨怎麼還不出來?今晚喝酒,你們來麼?」他是米皓天,皮膚很白,標準的雙眼皮,挺直的鼻樑上駕著黑框眼鏡,顯得很斯文。可其實……他們都不斯文。

「當然啊!」我帶著一臉壞笑:「你們是受了刺激,要借酒澆愁吧?」

正說著,「死黨」們來了。她們三個相互挽著手臂,嬉笑著向我走來。走在最中間的叫徐以露,她是我們中個子最高的,身材妖嬈火爆,標準的瓜子臉,眼角微微上揚,嘴有點大,燙著微卷的大波浪長髮,是個標準的性感型美女。走在她右邊的是慕容纖,身材嬌小玲瓏,髮型是當年最流行的離子燙,及肩披著,藏起她小小的臉,劉海掩不住她的灼灼大眼,細窄的鼻樑和薄唇,讓她顯得很清秀。左邊的是何筱筱,她有些小小的嬰兒肥,標準的娃娃臉上嵌著兩枚深深的酒窩,說話的時候就能看見,很甜美。

「羽芯,怎麼不等我們?你不會也跑來湊熱鬧看帥哥吧?」徐以露妖嬈得挽上我的肩,湊近我的耳朵:「怎麼樣?好看麼?」她的聲音有些輕微的沙啞,卻讓她更顯性感。

「好看好看。」我調笑著:「我來看看你們幾個輸得多慘啊!」

「別說了!」何筱筱懊喪得嘟囔:「他那樣的大帥哥怎麼可以坐公交?!完全應該有人開著烏溜溜的長林肯,華麗麗得下來一排保鏢為他保駕護航啊!」

沈航勾起手指在她頭上扔下一個爆栗:「烏溜溜那是湯圓!」

一陣歡鬧之後,米浩天抽出一支萬寶路點燃:「認真點,說正事呢,去哪喝酒?」他的手指白皙修長,很藝術。的確,他會彈鋼琴,可是卻似乎並不喜歡。認識一年多以來,我只見他彈過一次,卻為他的放棄深感可惜。他彈琴的時候,眼裡有一種很神秘的純粹,飛揚的指尖像是瀉出了靈魂的一片,又深徹、又陶醉。很多時候我覺得他並不是真的討厭彈琴,儘管在他的口中那只是灰暗無邊的童年記憶。之所以不去觸碰,是因為恐懼。好比我不願讓人隨意閱讀我的文字,是因為它與心靈牽扯太深,稍一鬆懈,便讓人洞悉了避之不及的柔軟。

米浩天或許想要選擇更安靜的方式表達他的宣洩,即便不是,也必須更隱秘。

「既然人到齊了,當然是去老地方。」我從包裡拿出壽百年銜在嘴邊點燃:「過完一個暑假,還不知道它變成什麼樣子了呢。」

我們七個推搡打鬧著向「路人燒」走去,那是一家中等規模的燒烤店,價格便宜味道也好,最主要的是,三塊錢一瓶三得利,對我們這些只有零花錢的「酒鬼」來說很不錯。

指尖拈著點燃的煙,身邊是一群狂傲不羈的人。我習慣仰起頭,平靜得迎接路人的側目。十六歲的我們,帶著各自獨有的清高和孤傲,守著心裡特有的迷惘和傷痛,習慣性得在人前展示頹廢囂張。說臭味相投也好、說物以類聚也罷,自會有一些人不介意我們的缺陷和頹敗,然後成為朋友。我們自譽獨一無二,不甘束縛,不願屈就。下雨天不習慣打傘,不肯準時吃飯。我們找一切違逆常規的事來做,若非如此,仿佛載不下我們蓬勃的青春。我們不是好孩子,也不屑當好孩子。

直到很多年後我才恍然,這只是人生中的一個旮旯,因為無人問津,所以肆無忌憚。無論是那些怒斥命運的憤慨,還是躲在角落無聲飲泣的哀傷,又或者叫囂著想要怎樣的人生。它們終究是被阻隔在深淵之外的桃源,當我們走出來,那一切便縮小成不值一提的兒戲。於是它們變得輕渺,然而再憶起,都變成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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