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陸玲和林小兵回來的時候,林芳鬱正在掃地,神情黯然,臉上還凝結著淚痕。
媽,哥打我。
林芳鬱的第一句話讓陸玲一下子來了火。陸玲吼道:打死了沒有。
林芳鬱嗚咽起來:那就讓他打死好了,或者你現在就打死我,我活夠了。
陸玲氣得咬牙咧齒:這個癡逼還跟我強嘴。
父親的床上吱吱的響了一下,不一會兒便看到他睡眼惺忪的出現在房門口,望著這一切。
林芳鬱哭著說:你當初幹嘛生我。
陸玲怒氣再次上升:我他媽才沒工夫生你,你又不是我生的,你是我撿來的……
父親急了,朝陸玲擠了擠眼色,見仍無濟於事,便拉住她的手說:你胡說八道些什麼啊。
陸玲不屑的對父親說:本來就是嘛,現在應該告訴她了。
林芳鬱開始止住了哭泣,好奇又沉重的聽起自己的身世:「十三年前除夕那天晚上,剛打完鞭炮吃年夜飯。還沒吃上幾口,就聽到外面門口有嬰兒的哭泣聲。那時候天氣很冷,零下幾度。陸玲和林東慌忙跑過去,見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孩子躺在剛打完鞭炮的碎屑上。那個時候實在沒有辦法,又不忍心把她跑到荒郊野外或者送到孤兒院,就撫養了起來。」
陸玲講完林芳鬱的事情,又補充了一句:「不瞞你,我們後來知道拋棄你的是誰,他們在你五歲的時候想要回你,我們不肯,我們養了你這麼久,怎麼能便宜他們了,他們說給錢,就算給錢也不行……」
林芳郁鎮定了很多:謝謝你們,爸爸,媽媽,你們不要告訴我他們是誰,我永遠不想見到他們,我這一生只有你們一個父親和一個母親。
陸玲語氣也稍微緩和了些:「你懂得這些就好,我一直擔心你會離開這個家庭,去找你的親生父母……還有你在我們家受的苦也很多,我知道……」
林芳鬱說:「不,媽,我願意被你打被你罵,真的,我知道您是為我好,其實您一直很善良,我習慣了這種特殊的感情」。
其實在林芳鬱心裡,她一瞬間明白了自己果真是撞上了不尋常的命運,從淒苦的拋棄開始,到忍受淒苦,失去光亮的人生,把折磨中的黑暗看透。
後面的林小龍一驚一乍的站起身,走過來,瞧著林芳鬱:「怪不得,原來你不是我的親生妹妹,怪不得你像野生的,哈哈」。
一個有力的巴掌響在一個人的臉上,那個人不是自己,而是林小龍,那個創造這聲巨響的是父親的手。林芳鬱心裡有了一絲安慰。
林小兵摸摸林芳鬱的手,眼神始終仰視著林芳鬱的臉,因為那張臉時刻在改變表情,那張臉像是一場場的話劇,不停地匯出無聲的劇本,然而類型一直是悲劇。
11.父親衝動了一下,便氣喘呼呼,他說:「芳鬱,我知道你雖然很小,但是你很懂事,這些事情一時難以接受,我給你取名叫林芳鬱,就是希望你能像男孩一樣堅強,我們不打擾你了,你自己好好想想,記住,要堅強。」
林芳鬱點點頭,在大家的視線裡走開,到了門外,望了一眼依然是空泛的天空,還有那輪圓日,仍舊光輝四射,戕破人心。
十三歲的時候,一如含苞欲放的花朵,充滿顧盼,溢滿呵護。
然而林芳鬱的十三歲,開始接近青春,還未踏入,便失去了全部的期盼,對那種名為青春的季節,僅僅在夢裡做一次美夢,也許那就是一個夢想了。
有一些虛幻的東西那麼真實,而同樣有一些真實的東西又那麼虛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