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縱使天地變,此情萬古存

朱歌就在這樣一片喧鬧中離開了小寨,離開了南詔,在眾目睽睽之下向中原挺進。

當那些漢人追上他時,朱歌早已改頭換面,變成了一個在大道上拉著毛驢駝柴的農夫,不斷有漢人與他擦肩而過,有時會有人停下來,看看他,然後在一陣喝罵中,卷起漫天的塵土,揚長而去。

最終,漢人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他們跟丟了!再也見不到那個渾身綠色的寶物了。

眾人不禁一陣納悶,就算是鬼,在這麼多人的追蹤下,也應該現形了,可如今這朱歌就如同人間蒸發,自從在集市上看到一眼,便不見了蹤影。

「定是那些賊人迷惑人的,寶物招搖過市,然後回到了南詔!」有人做出這樣的推斷。

很快,這個說法便流傳起來,追趕的人準備火速回南詔,然就在此時,有人看到山上的一塊大石頭上,那寶物正躺在石頭上曬太陽,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一幕,便紛紛追下去,那綠色的人看見人來追他,一眨眼跳進了密林中,不見了蹤影。

接下來的時間裡,朱歌和眾人玩著貓捉老鼠的遊戲,不斷地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不斷地消失在人們的眼前,離南詔是越來越遠了。

這回,人們都信了,寶物出了南詔,全天下各個勢力都派出了探子到處尋找,可是,當人們最後在一處水邊見到他後,再也找不到他的蹤跡了。

南詔,魯買寨,李大俠家裡。

「師兄,鈴兒可能真的走了。」鈴兒的母親黯然神傷道。

「天意啊,該來的,終究擋不住,看來,我們也要走了,我們終究與平平靜靜的生活無緣啊!」李大俠仰天長歎。

第二天,李大俠正式向長老告別,長老知道無法再挽留他們,號召全寨殺雞宰羊,設宴為李大俠一家送行。

「再見了,善良的人們!」李大俠最後遠遠地回頭看了看寨子,帶著全家人上路。

……

離開寨子快一個月了,朱歌將那些人引出了南詔,現在為止,還能看到不斷有人影在林間晃動,而他此時穿著一件漢人的衣服,騎在一匹大馬上,背包和衣物都裝在兩個小木箱子裡,讓馬馱著。一路上,遇到茶館客棧,他便會駐足,去喝上一杯茶,順便聽著過路的人的交談,南下的人數遠遠超出了朱歌的想像,不斷能看到各派之間發生衝突,刀光劍影,讓朱歌一陣沉默。在茶館客棧裡面,聽著各色的路人交談,能讓朱歌得到很多有用的資訊,只要聽到漢人懷疑朱歌回南詔的消息,朱歌就會適時地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

現在,那些漢人談論的不再是朱歌回南詔,而是猜測朱歌會出現在哪裡,因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人們已經失去他的足跡了。

這一天,朱歌騎馬走在大路上,耐不住寂寞,輕聲地哼起了歌來。

就在朱歌自我陶醉的時候,一個人騎著馬從他身邊飛馳而過。

「啪嗒」那人匆匆而過,一塊玉佩掉到了地上,一陣血腥味傳進朱歌的鼻子裡,從死人堆裡爬出來的他,對這個味道太敏感了。

朱歌皺著眉頭,下馬撿起那塊玉佩,發現是一塊精美的玉,幾乎沒有瑕眥,上面雕刻著一對鴛鴦,栩栩如生,背面刻著幾個古字,朱歌不認識。

這麼一塊玉,不說以後,現在這個年代也應該很值錢吧。本來朱歌不想還的,不想節外生枝,但是聞到那人身上一股血腥味,他又實在不忍心趁人之危,於是邊叫站住,邊策馬追趕。

那人跑得很快,朱歌不斷拍著馬屁股,不斷叫喚前面的人,可那人就像沒有聽見。就這樣兩人翻過了幾座山頭,終於前面的馬似乎是跑不動了,慢了下來。

朱歌長舒一口氣:「前面的老兄……」

朱歌話還沒說完,但見那人一轉身,一把寒光閃閃的劍就從腰下刺了出來,直刺向朱歌的小腹。

朱歌沒有準備,避過劍鋒,翻下了馬,那人一擊未中,便順勢往下斬來,想要將朱歌劈了,朱歌怎能讓他得逞,避過幾次砍殺,從地上撿起一根粗大的木棍擋住那人瘋狂的砍殺,但是那人居高臨下,朱歌很是吃虧,但見朱歌突然蹲下,單手撐地,手上的木棍狠狠地抽在馬腿上,那馬腿當場折斷,馬一吃痛,倒了下去,那人也翻下了馬,先前一滾,手裡的劍刺向朱歌。

朱歌不知這人為何無緣無故對他打殺,要是說他暴露了,那不可能,除非神仙來了,並且此人的刀法雜亂無章,劈刺間露出許多空檔,而且每一刀的力道都不同,砍得棍子深深淺淺的痕跡,要是朱歌想殺他,一棍子敲下保證他腦袋開花,經驗豐富的朱歌知道,此人是剛剛結束一場慘烈的拼鬥,直到現在還殺紅了眼。

朱歌是個軍醫,對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研究了不少,他出於本能,想要嘗試喚醒這個人,要是他還要砍朱歌,朱歌肯定會二話不說一棍子打死他。

「大俠,你有完沒完,看看我是你要殺的人嗎!」朱歌幾大步退後將棍子丟在一旁。

那人停了下來,緊張地看著朱歌,臉上一陣慘白,她問道:「你不是那狗賊的鷹犬?」

「我連你說的那狗賊是誰都不知道,鷹犬個屁啊!」朱歌暗暗咬牙,這人居然是一個女的,說話細聲細氣的,沒想到她的力氣還蠻大的。

「即是如此,閣下追趕我是何意,難道你也想落井下石?」那女的緊張的看著朱歌,手裡的劍握得緊緊的。

「說你的鳥,你的東西掉了,我是來還你東西的」朱歌說著,將手裡的玉佩丟給了那個女人。

那女的接住玉佩,看了看,確定是她的,便把玉佩放入懷中,說道:「多謝……」

話還沒說完,頭一低,居然昏了過去。

朱歌趕忙上去將這女的扶住,翻開眼皮查看:「還真的暈了,沒事你瞎砍什麼,看在你這該死的馬被我廢了的份上,拉你一把吧!」

大概走了五裡路,一個小鎮便出現在眼前,朱歌找了一個客棧,將這個女的安頓好,總不能把一個姑娘家丟在荒郊野外吧!

「小二,你找幾個人,我的馬在路上跑折腿了,就在前面兩公里左右,想辦法把它弄回來,錢不是問題!」朱歌招來一個夥計,對他吩咐道。

「這位客官,您先歇息,我這就找人將您的馬運回來」店小二是個伶俐的人,立馬答應「只是不知道客官說的兩公里是多長的路,一天能否走完?」

「呃,不遠不遠,就五裡路,有勞了!」朱歌趕忙答道。

「好的客官,馬上給您運到!」店小二走出了朱歌的房門。

朱歌轉身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女人,走了出去,去樓下喝茶去了。

不一會兒,一群人風風火火地闖進客棧。一進門就大聲嚷嚷:「小二,給我們幾個爺端幾杯茶!」接著,又點了好幾盤牛肉,一群人坐在臨近朱歌的桌子,菜一端上,就大口大口地嚼了起來。

「大哥,那個賤貨怎能逃得如此之快,一夜間居然就不見了蹤影!」一個全身肌肉的大鬍子低聲說道。

「小聲一些,擔心隔牆有耳,如今不能得知那人是否還有後手,昨晚我們幾百人圍攻都讓她跑了,好不容易得到她的行蹤,若是讓她的人聽到,逃了,如何是好?」一個消瘦的人在旁邊悄悄說道,兩眼不時四處瞟,如同夜行的貓。

朱歌坐在他們旁邊,當然能聽到他們的談話,雖然不能確定,但bajiu不離十,這群人就是奔樓上的女人來的,他沒有說話,現在他只是這個世界的過客,等到那女的醒來,就各走各路各找各媽,至於與旁邊的幾個人有什麼恩怨,那就不是朱歌能管的了,不過現在那女的在他手上,他倒是有責任保護她的周全,安靜是最好的選擇。這是朱歌的原則,無論是誰的東西,交到他手裡保管,哪怕是一秒,他都會盡全力守護。雖然說這個素不相識的女人不是人物,但道理是一樣的。

幾個人匆匆吃完,就走了出去,上馬繼續追趕,在古道上揚起一陣陣塵沙

樓上的女人還沒醒,高度緊張的戰鬥和一夜的亡命逃生,一旦睡下便夢囈不斷,總是不見醒來,朱歌聽著女人斷斷續續的夢話,朱歌能猜到這個女人的悲慘,他的家人很有可能被人殺了,結合路過的那群追蹤者的話來看,這女的是家裡的保鏢舍生送她逃出來的。

雖然此刻天地變了,但是朱歌沒有變,這也是朱歌為何沒有將這女的留下,然後一走了之的原因,就在路上聞到她身上濃濃的血腥味開始,他的潛意識裡面就決定幫她,只是他自己沒有意識到而已。

朱歌慢慢地喝著茶,等待那女的醒來,雖然他自己的事無比緊急,但是他也知道,估計最後也沒有什麼結果,穿越這個問題,連他年代的科學家都不能有完整的理論體系,朱歌前去,只是堅持著不放棄的原則,哪怕這點希望為零,但是只要有可能他也要試試。

「客官,您的馬給拉運到了」店小二的話打斷了朱歌的沉思。

「哦,多謝了!」朱歌起身,跟隨店小二前去查看,那匹馬已經躺在了地上,不斷試圖站起來,但是因為後腿的骨頭斷裂,一用力就吃痛,不斷嘶鳴著,顯得很無助。

「小二,這馬腿能醫好嗎?」朱歌問道。

「回這位客官,傷的太重,就算接上了骨頭,也不可奔跑了。」

「那就先這樣擺著,等這匹馬的主人醒來,再做打算。」說著,給了店小二兩顆銀錠子,也不知道夠不夠,那店小二接過銀子,連連道謝,叫幾個人將馬運到圈裡好生飼養,然後點頭哈腰地送朱歌回客棧。

朱歌不禁感慨:無論在什麼地方,錢這個東西

這樣,朱歌在客棧裡呆了一天,待到下午五六點時,那女人還沒醒,朱歌叫了幾個菜,獨自吃了。

這一天的黃昏很美,天邊的火燒雲將整個客棧都映得通紅,不少旅客都走出了客棧,去享受勞累旅途上的一線風景。不少人詩興大發,看著眼前的景色,吟詩作對,朱歌沒那雅興,也沒那能力,就靜靜地欣賞著眼前的情、景、人。

這時,朱歌聽到身後有異動,轉過身,看見是那女人出了房門,正往樓下走來,眼睛盯著朱歌,一言不發。

朱歌向她點頭示意,善意地看著她。

女人來到朱歌面前,施了一個大禮,道:「多謝大俠仗義相助,小女子感激不盡!」

「沒事,舉手之勞,肚子餓了吧,先吃點東西。」朱歌叫小二收走碗碟,重新擺上一桌飯菜。

「不知大俠尊姓大名,小女子日後定當厚報!」這女的倒也爽快,坐了下來,經過一天的休息,精神終於恢復正常了,才感覺到肚子實在是太餓。

「哦,我叫雷鋒」朱歌答道「你呢?你的這個 對,芳名是什麼?」

「小女子姓庚,名柳,字知秋,多謝雷大俠相助,庚柳沒齒難忘!」庚柳很認真地答道。

「哦,這位小姐不必如此,我說了只是舉手之勞,只是你的馬可能沒法跑了。」朱歌也認真地說道。

「無妨,到集市上買一匹便是,庚柳若是沒有大俠相助,恐怕早已拋屍荒野。」庚柳說著,顧不上斯文,大口大口地吃飯。

朱歌知道,庚柳一直在與他客套,將自己的悲傷和仇恨很好地掩飾起來,朱歌也不願捅破,畢竟這不是三言兩語能疏導的,就算手刃了仇人,親人也不會活過來;再者,朱歌也不知道其中的是非,也不願貿然與之太多交集,部隊裡吃飯時不說話,朱歌習慣了,於是他就靜靜地看著庚柳吃。

「敢問雷大俠,我哪裡不和?」庚柳被看了心裡發毛,抬頭問朱歌。

「哦,沒什麼,我吃飽了,看著你吃,你慢慢吃吧,追你的那些人今天就走了。」朱歌也覺得不自在,據說古代的人非常講究男女間的關係,這樣看著她,恐怕是失禮了。

「雷大俠知曉庚柳之事?」庚柳皺著眉頭。

「你一天地說夢話,再加上今天中午來的那些人的話,我能猜出一二。」朱歌答道。

「讓雷大俠見笑了,我吃完就走,不會再勞煩雷大俠了!」庚柳眼裡閃過一絲光,說道。

「連夜要走嗎?據說那些人能查到你的行蹤,夜晚趕路危險太大了吧。」朱歌善意提醒。

「性命有危,家仇難報,顧不得這些」庚柳說著,就站了起來,對朱歌抱拳「多謝雷大俠相助,他日定當厚報,告辭!」說著上樓去拿她的隨身物品,下樓給了掌櫃幾兩銀子,付了飯錢,順便買了一匹馬,消失在夜幕中。

朱歌沒有阻攔,既然她醒了,執意要走,那便讓她走,其中的利害他已經說過了,朱歌問心無愧。

晚霞逐漸變成了黑煙,圓圓的月亮從東邊升起,沒有電燈的世界天一暗下來就進入了沉睡,朱歌也沒有心情去賞月,上樓洗個腳,睡覺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朱歌與掌櫃的買了一些餅,匆匆上路。據說這前面一百里有一個大城,朱歌要爭取在太黑前趕到,否則,又要搭帳篷了,雖說對於他來說,在野外搭帳篷如同家常便飯,但是能睡床,誰會睡地鋪?

朱歌將受傷的馬賣給了客棧的老闆,賣了一錠銀子,成色還沒有朱歌的好,朱歌這才知道為何昨天的店小二這麼跟他客氣了。

朱歌一路騎著馬,快速走在山道間,據他看來,走了這麼長時間還在雲貴高原的範圍,他想抄近路,但是沒有詳細的地圖,走錯了就相當的麻煩,雖然大方向不會錯,但是走進一個深達千里的大森林,而且到處是狼群猛虎,朱歌也不敢保證很輕鬆地走過,再者,據朱歌瞭解,西藏現在還不在版圖以內,要是進了他們的勢力範圍,會很麻煩的。

不知不覺間,已是正午,朱歌掏出了一塊餅,使勁地啃著,這個年頭制糖工業還不發達,這餅裡面也只有些許辣椒酸菜,不過在朱歌嘴裡,這玩意比老鼠肉強多了。

一路上倒也可以觀風賞景,唐代的人口密度遠遠沒有朱歌所在年代的大,而且最大的不同在於,這山路上看不到任何塑膠製品,山上鳥獸眾多,一到晚上便黑燈瞎火,人們都早早地睡覺了。

夏天的中午還是比較悶熱的,朱歌走著走著,遇到了一條河流,從山間穿過的河流形成了一道道瀑布,瀑布下面便是一些巨大的深潭。水流清澈無比,甚至可以看到山中的鳥獸到河邊飲水,河的兩邊都有一片草地,一群野生動物猶如圈養的牛羊在河邊吃草,聽著嘩嘩的水流聲,朱歌二話沒說,把馬栓在路邊,從背囊中取出香皂和毛巾,跑到一處水潭前,脫了衣服褲子就跳了下去。

「哦 爽死我啦!」朱歌紮了一個猛子,很久才露出了頭,大喊道,驚得水邊的野獸都紛紛跑進樹林裡去了。

朱歌從來到這個世界到現在,還真的沒洗過澡,如今見到這麼適合洗澡的地形,他心情大好,用香皂將身上的「野味」一點點洗淨。

洗完澡,朱歌精神一振,牽著馬到他洗澡的上游喝了水,便繼續趕路,一路上軍歌嘹亮,惹得群狼陣陣嚎叫。

一路無話,到了下午,路上的行人和村莊都多了起來,朱歌知道,他快到那座城池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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