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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思量了好幾日,還是不管,該出去就出去,怕毛.
我每天晚上必出門,走在安江河邊上.吸收著空氣,想以前的日子,以前的兄弟.豬兒兄弟們基本上都不在雨城了,外出打工的,當兵的等等,有幾個被抓了,其他聯繫了我的都把錢打了.怎麼著也不能坑人家,至少都是一鍋裡吃過飯的兄弟.
父親母親可能被員警騷擾過,給我打電話問我怎麼樣,我說沒事,不關我的事.
父親就罵我,說我不爭氣,說我為什麼要去犯罪.
我說我沒犯罪.
而母親卻是哭著給我說,千萬不要有事情,我答應了母親。
有些時候,我就順著安江河一直走,走到累了半夜了,也再走回來.
發現其實走路也是一種享受,就像要到達終點的人,有些走的很快忘記了自己在什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