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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我十七歲的時候,做過一件膽大包天的事情。十七歲是我的懷春年華,那時候我每夜做夢都會夢見一個男人,一個長得很妖媚的男人。那是我的初戀,儘管我一直在單戀,也是末戀,因為自他之後,我再也沒對男人動過心。
十七歲的夏季的某個晚上,我用日文寫了「我愛你」三個字,留在他的書桌上。滿心期待的躲在屋簷上,直到他走進來,看見我的字條。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他亦沒有發現我蹲在屋簷上。
他把字條捏碎,隨後叫進來一個大胸部的女人,在我面前,把那個女人給做死了。
當時我很想吐,為了忍住那股難受,我用小刀刺進自己的心臟。當然,我不會刺中要害,我不怕死,但也不能死,因為無論如何,下面那個男人都不會讓我死的。
那時我想,我真是個傻瓜,他曾經將他最愛的女人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