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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真的體會到,什麼叫做「有錢好辦事」。
他留下了一萬塊,交了季度房租,剩下一半。
於是逛了市場,給新家添置了很多東西。
幾乎花了一周的時間撲在新家的佈置上面,我累個半死,但是待週末我再看新家時,心裡一陣的溫馨。
就是這種感覺,很好。
拉開窗簾,夕陽斜射進來,我坐在陽臺的窗臺上,抱著抱枕,看著窗外繁華的世界,思緒萬千。
這就是我的新家啊。
愜意。舒心。溫暖。
以前每每回市里的時候都搭著randel的順風車,而現在卻再也不敢了,怕他知道我換了新居,怕他知道我新居的地址,然後哪天突然過來,撞上了不該撞上的事情。
是怕所有人知道。
有點像做賊一樣的搬遷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