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她被我噎得半晌沒說出來話。

過了一會兒,她掏出手機給李巖打電話:「爸爸,給我轉點錢唄,我想出去吃大餐!」

「那老女人有毛病,不知道抽了什麼風!不光不做飯,點了個好吃的外賣還不給我帶,還說什麼再也不管我了。」

「啊,真的嗎?一會兒是嗎?好!我等著爸爸回來!」

她掛掉電話,得意洋洋跟我炫耀:「我爸已經下飛機了,待會兒就到家,說給我帶好吃的回來!」

「你看看我爸多大方,再看看你!真不知道我爸為啥要找你結婚。」

「人老珠黃的,幹那沒幾個錢的破工作,整天穿的破破爛爛的,連個掃地大媽都不如……」

我不禁苦笑。

我的工作原本很忙,經常加班到晚上七八點,工資也多。

後來生完女兒,我就跟公司申請,換了個上班時間很短但工資很低的崗位,只為了每天能提前回來給女兒準備晚飯。

從她剛上幼兒園到現在,一幹就是十幾年。

結果呢,我為了她做出的犧牲,在她眼裡,根本一文不值。

我淡淡笑了一下,搖了搖頭,沒回應她,就埋頭吃飯了。

我很久沒有單獨吃過飯,這樣的感覺真奇妙。

等我差不多吃完了,女兒已經餓得前胸貼後背,李巖才終於提著行李箱回到家。

女兒像個小炮彈一樣,衝上去抱住她最愛的爸爸。

「爸爸你回來了!」

「這個老女人腦子肯定壞了,竟然不讓我吃飯!真是餓死我了!」

李巖厭惡地看了我一眼,揉了揉女兒頭髮:「清清,讓你受苦了。咱不理她,來,吃飯。」

「這是爸爸回來路上專門繞路給你買的,是你最愛吃的皮蛋鮮肉餡,快趁熱吃啊。」

說完,放桌子上一份十塊錢的餛飩。

女兒驚呼:「哇,謝謝爸爸!我最喜歡爸爸了!」

我差點笑出聲。

還說什麼「專門」、「繞路」,其實就是在小區門口順手買的罷了。

李巖這個人摳門得很,對我和女兒從來不捨得花錢。

反觀對小三,大牌衣服包包化妝品輪番送,幾十萬的車也說買就買,毫不手軟。

他但凡每次為女兒花一點小錢,就拼命標榜自己的真誠,爭取讓每一塊錢都有百倍的分量。

女兒傻,每次都感激涕零。

比如前段時間,女兒過十六歲生日時,他送了個88塊錢的遊戲皮膚。

他說早知道女兒喜歡玩這個遊戲,皮膚也是費了好多時間千挑萬選出來的,女兒聽後高興地差點沒蹦起來,連說好幾句「我最喜歡爸爸了」。

而我送她的那十萬塊錢的新鋼琴,她根本看都不看一眼,還抱怨我只知道逼她彈琴。

趁著女兒吃餛飩,我把李巖叫到茶几旁邊。

他面露不悅:「找我幹什麼?我這東西還沒收拾呢,晚上還有工作要做。」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連跟我說幾句話都很不耐煩,生怕我管他要錢給女兒交鋼琴費。

我嘆了口氣,把剛打印出來的離婚協議書遞給他。

「李巖,我們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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