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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花當年的事情鬧的很大,她男人還帶着孩子找到溫小可。
希望兩人都管好自家人。
只是那時候她的心,根本不在李亦寒身上,對這種事情無所謂。
但是呢那時候她做生意,銀行貸款都是李亦寒擔保的,數額巨大,暫時不能離婚。
加上張軍回城以後,在政府部門給領導開車,影響很重要。
所以她當時堅定的站在李亦寒這邊,堅稱李亦寒沒有一點問題,都是靳花的男人無理取鬧。
但是在她同李亦寒離婚後,李亦寒同靳花走到了一起,結婚的日子就是她喝醉酒重回現在的那一天。
兩人之間應該確有關系。
所以重新來過,她得未雨綢繆,預防這種事情的發生。
現在她比誰都明白,李亦寒最適合她的人,是孩子的爸爸,不能拱手送給別人。
她裝做漫不經心的問:「你們去是住縣招待所嗎?是不是一人一間,我能不能星期天過來看你。」
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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