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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
那時候的林長蕭才剛剛創立林氏不久,旅遊景區的開發也才剛剛起步。那個時候林氏還是個不起眼兒的小公司,就算是要開發大的旅遊專案,也沒有在A市掀起什麼大的風波。也並未有人關注。當時林長蕭策劃了一個旅遊區開發專案,從動工到完工一直都挺順利,在這之中也少不了關氏董事會一些成員的資金支持,主要是在當時看來,林氏的開發項目的確很有前景。關氏成員想著自己並沒有先于林長蕭發現商機,於是轉向投資。
但是變故突生,動工結束不久,這個專案就以城市規劃局定義為「與A市城市舊景風貌相衝突,破壞城市遺跡」為名受到了行政處罰,在經過了一系列的行政覆議和據理力爭下(蔣欽銘也暗中幫助了林長蕭很多),最終市政府決定保留這個專案,但是遺留下來的問題需要林氏全權配合解決,同時需要一大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