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羋萱,現就讀於A大,原本也對人們傳言中的美好、浪漫的大學戀情心嚮往之,沒想到我以為的那段戀愛竟然就自己找上了門。
然而,現在,我的那位男友已經成了我的「前任」,而眼下的狀況是:我被前任和他的現任秀了一臉恩愛、塞了滿口狗糧。
嗯,我們已經分手了,交往了不過才三個多月而已。
分手的原因……大概是他提出要跟我嘿↗嘿↘嘿,而被我拒絕了吧。
廢話,才交往一個月就提出這種要求,我是不是直接可以認為這人就是為了嘿嘿嘿才跟我交往的?
而現在,我想我已經可以完全確定了。
那次被我拒絕之後,他又嘗試迂迴、曲折、委婉等各種方式讓我同意,然而還是被我拒絕。
自那以後,他對我的態度就日漸冷淡。
數日之前,他劈腿的訊息突然傳到了我耳朵裡,我的運氣也就真有那麼「好」——竟然就直接被我給撞了個正著,於是我果斷跟這個「賤男春」提出了分手,他當然巴不得我主動「退位讓賢」。
並不是我對自己沒信心,而是這個發春的賤男,不值得我耗費一絲一毫的心力!哼,姐不缺男人,也不伺候你!
這會兒這個賤男春正在距離我不足三米的位置和他的現任狂塞狗糧給在場的所有單身男女們,不止我——他們的樣子根本稱不上「跳舞」,就是在花式秀恩愛——雞尾酒會當場變成「虐狗大會」。
賤男春叫劉逸凡,真是人如其名地讓人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