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老實?老實能當飯吃?
「嗯,那你聽好了,我對未來男朋友的標準和要求如下:一、身高1米80以上,相貌要像鹿晗那樣的小鮮肉。」
「二、至少985、211畢業,有正當職業,月收入暫時要求不高吧,一萬五上下就行,但是關鍵一點,得有上進心,不貪圖安逸,三十歲之後月收入怎麼說也要有個三萬以上吧。」
「三、脾氣、性格要好,要會疼我,孝敬我的父母,不能對我發脾氣,不要讓我做飯、做家務,要麼你自己來,要麼你就得有能力請保姆。」
「四、有房有車,房子不說豪宅什麼的吧,小兩百平還是得有吧。車子也不用是什麼豪車,畢竟我也不是什麼物質的女生,奧迪A6或者寶馬5系以上就行。」
羅瀟瀟說着,瞥了張子歌一眼,問道:「我的要求也不多,就這四點,怎麼樣?你覺得你符合哪幾項?」
「羅小姐,不好意思,我冒昧問一句,如果我沒有看錯,你好像1米60都沒到?找一個1米80以上的,會不會相差太大?」
羅瀟瀟皺了皺眉,「我喜歡最萌身高差不行嗎?」
「咳咳咳……」張子歌笑的有些發苦,心道,也不知道是誰發明的這個詞,真的確定這是在萌身高差,而不是在強行拉低男方的身高基因麼?
「原來是這樣,那羅小姐,你是哪個學校畢業的呢?」張子歌又問了一句,嘴角多少帶了幾分譏誚,「如果我沒記錯,你舅舅好像說過,你是S市的一所大專藝校畢業的?」
羅瀟瀟明顯有一些不耐煩,一雙柳眉挑了起來,「你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我只是想告訴羅小姐,按照你的這個要求,符合這個標準的男人,必然不會找一個花瓶做老婆,就算是一定要找一個花瓶,至少也是那種具有收藏價值的花瓶,顯然,羅小姐並不具備這樣的收藏價值。」
張子歌的語氣十分的平靜,臉上的表情也靜如止水一般。
羅瀟瀟勃然大怒,霍然起身,橫眉立目的指着張子歌說道:「你是什麼東西?給臉不要臉了是吧?我告訴你,要不是我舅舅、舅媽一定要我過來見你一面,我壓根兒就不會來。」
羅瀟瀟的聲音很大,吸引了餐廳裏衆多客人的目光。
「你出門的時候也不拿鏡子照照自己,就你這種屌絲,還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我告訴你,我不管你是用什麼辦法籠絡到我舅舅、舅媽的,沒用,聽見沒?沒有用,我羅瀟瀟是絕對不可能看上你這種屌絲的。」
說完拿起包包,甩頭離開。
張子歌此時被無數道各異的目光所包圍,有同情,也有嗤笑,只不過他始終都是那副淡如止水的模樣,剛剛羅瀟瀟的手指幾乎戳到了他的鼻尖上,也沒有見他臉上的表情,產生絲毫的變化。
他漠然的端起面前的水杯,輕輕抿了一口,透過那副厚實的黑框眼鏡,可以看到他的目光,猶如一泓泉水般清澈,而不起一絲波瀾。
向服務生招了招手,一位年輕漂亮的女服務生走了過來,「先生,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
「麻煩,結賬。」
服務生看了一眼桌上的兩杯清水,在心中嘆息一聲,「先生,一共二十塊錢。」
張子歌點點頭,掏出一個皺皺巴巴的,都已經脫了皮的錢夾,打開錢夾,只見裏面安安靜靜的,正好躺着一張二十元的鈔票。
女服務生有些同情的望了張子歌一眼,從他的手中接過這張鈔票。
突然,張子歌起身離開的剎那間,她從側面,近距離的看去,終於看清了張子歌隱藏在那副黑框眼鏡,背後的樣子。
他眼角的憂鬱和頹廢,令她心頭爲之一顫,還有側面望去,那張菱角分明的臉型,不知道爲什麼,女服務生感覺到,這個男人,顯然不應該是表面上看起來的這番模樣。
一個念頭從她的心底生起,難道說,這個男人是故意打扮成這種樣子,來考驗相親的對象?
張子歌出了餐廳,擡頭望了一眼湛藍的天空,吐了一口氣,露出了一絲苦笑。其實對於今天的相親,他也不是很樂意。
倒不是因爲他對自己的條件太過自卑,而是因爲,他壓根兒就沒有想過,要給自己找一個伴侶。
只是他兩個月前,機緣巧合的救了那位羅大哥,和他的愛人一命之後,經過幾次的相處,令他們兩夫妻對自己的印象實在太好,這才一門心思的想要把在S市工作,寄住在他們家的外甥女和自己撮合在一起。
只不過強扭的瓜,總是不甜的,一樣的米,養出來的人,也是有百樣的。羅大哥和嫂子明顯是知恩圖報的厚道人,但是外甥女顯然和他們,有着完全不同的價值觀。
羅瀟瀟的老家,本來在黔東南的一個小鄉鎮裏,屬於典型的窮鄉僻壤之地,後來因爲羅大哥的資助,才有機會來S市讀書,這一呆就是十幾年。
羅大哥兩夫妻膝下無子,對於羅瀟瀟簡直視如己出,眼看着外甥女一天天的長大,如今也是二十四五的人了,每天又喜歡逛夜店,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所以在認識了張子歌之後,覺得這個小夥子心地善良,又有能耐,實在是很靠譜的,這才十分熱心的想要將兩人撮合在一起。
張子歌實在拗不過他們兩,終於同意了和羅瀟瀟見上一面,這才有了剛才的這一出戲。
對於剛剛羅瀟瀟的那些話,張子歌其實並沒有放在心上,他只是爲終於完成了一樁任務,而長吐了口氣。
「啊……」
一聲驚叫聲驀然響起,張子歌扭頭尋着聲音望過去,卻看見剛剛那位趾高氣昂的羅瀟瀟小姐,正被三個混混模樣的小青年圍夾在中間。
三人對着羅瀟瀟動手動腳,臉上露着壞笑的表情。
「羅瀟瀟,你到是讓我們好找啊,欠我們的錢,不會是不打算還了吧?」
羅瀟瀟臉色慌亂,還有些發白,「長毛哥,我會還的,我一定會還的,只是……只是最近手頭上有點緊……啊……」
長毛哥在羅瀟瀟的胸脯上抓了一下,嚇得羅瀟瀟驚叫連連,雙手死死的護在自己的胸前,同時向周圍的路人投去求救的目光,只不過如今這個世道,大多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誰會吃飽了撐的,多管閒事?
見到了這邊有幾個混混,紛紛繞到而去。
「哎喲,真沒看出呀,還挺有彈性的啊,蠻有料的嘛,哈哈哈……」長毛哥一臉賊笑,另外兩個同夥也跟着在羅瀟瀟的身上摸摸、捏捏,趁機揩油。
羅瀟瀟驚慌失措的向後退了兩步,她穿着一雙高跟鞋,一時沒有注意到路邊的臺階,腳下猛然一崴,眼看就要摔倒,卻在這時,一只孔武有力的臂膀攔腰一摟,將其扶住,接着輕輕一擡,就將她穩穩的重新扶了起來。
羅瀟瀟慌亂之間,向這只手臂的主人望去,「是你?!」
「怎麼回事?」張子歌只是淡淡的瞥了三個混混一眼,隨口問了一句。
「喲,這是要演英雄救美呢?」
「小子,這沒你什麼事兒,識相的滾一邊玩蛋兒去。」
張子歌剛剛才被羅瀟瀟在大庭廣衆之下狠狠的奚落了一番,這會兒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不是因爲他犯賤,只是因爲羅瀟瀟是羅大哥的外甥女,羅大哥是好人,張子歌對於敵我關系,分的很清楚。
如果羅瀟瀟不是背後站着羅大哥,張子歌絕對是不會出手相救,就算要救,至少也會讓她吃了一些苦頭之後,才會出手。
羅瀟瀟本來對張子歌,半毛錢的好感都沒有,但是此時此刻,也只能將希望寄託在張子歌的身上,不然只怕今天難以輕易脫身了。
只不過望了一眼張子歌的身板,雖然並不瘦弱,可是也絕對算不上強壯,對上長毛這種心狠手辣的角色,實在不知道還能樂觀多久。
顯然張子歌也感覺到了這位長毛哥不太好惹,一張兇神惡煞的橫肉臉,脖子上掛着一條大金鏈子,只差沒有在額頭上刻上‘潶社會’三個大字了。
「哦,好的。」張子歌回了一句,轉身就走,表現的十分識相。
「等等!」
張子歌回過頭,看了長毛哥一眼,問道:「這位大哥,還有何指教?」
長毛哥眼神一眯,道:「小子,我是讓你滾,沒讓你帶着羅瀟瀟一起滾,你是不是故意跟老子玩兒呢?」
張子歌看了羅瀟瀟一眼,好像這才恍然大悟的樣子,笑道:「哦,原來是這樣啊,不過這可有點難辦了,我和她舅舅算是忘年之交,實在不能眼睜睜看着你們欺負他的外甥女呀。」
三人臉色當即一沉,上前幾步,來到張子歌的面前,睥視着張子歌,皮笑肉不笑的說道:「小子,看來你這是不識相咯?」
張子歌臉上的笑容,也漸漸收攏了起來,說道:「不好意思,我這個人,什麼都認識,就是不識相,不知道三位大哥,準備怎樣?」
三人目光一寒,撩起外套,亮出了別在腰間的匕首,左邊那人輕輕拔出一截,在陽光下,折射出一道刺眼的寒光,嚇得羅瀟瀟頓時腳下發軟,若非一雙手死命的拽着張子歌的衣服,估計已經癱坐了下去。
她眼神驚恐的看了張子歌一眼,小聲的埋怨:「你幹什麼啊,別激怒他們啊,找死嗎?長毛他們可不是一般的混混,砍人都是家常便飯的。」
張子歌卻是仿佛什麼也沒有聽見,看也沒有看她一眼,只是臉色也微微沉凝了起來,淡淡的說道:「我若是你們,就不會亮刀子出來。」
「臭小子,別在老子面前裝什麼大頭蒜,實話告訴你,老子捅過的人,比你吃過的鹽還多,我數到三,不滾開就別怪長毛哥我不客氣了。」長毛的眼神裏,寒光爍爍。
「不用數了,你可以試一試,看看你捅過的人多,還是我吃過的鹽多。」
「草,長毛哥,和這小子說J巴,弄他。」另一人已經被張子歌的話語激怒,拔出匕首,直挺挺的向張子歌捅刺了過來。
「啊啊……」
羅瀟瀟發出一聲驚叫,下意識的捂住了雙眼。
只不過等了片刻,沒有聽見張子歌傳來的慘叫,反而聽到了一聲令人毛骨悚然的脆響,她錯開手指,透過指縫瞄了一眼,看見了她這輩子都不想再看見的一幕。
挺刀刺來的這個混混,握刀的手臂,呈現詭異的九十度彎折,斷骨穿透皮肉,露出森森血肉,場面極其駭人。
羅瀟瀟一見之下,已經昏厥了過去,被張子歌一把扶住。而長毛哥和另外一個混混心頭一跳,下意識的退後了一步。
長毛哥說他捅過的人,比張子歌吃過的鹽還多,雖然略有誇張,但是卻也絕非純粹的吹牛,作爲S市的大佬,刀疤哥的左右手之一的長毛,打架砍人什麼的,絕對是家常便飯,正因爲如此,他的對敵經驗也是十分的豐富。
只憑剛剛張子歌那快如閃電的一腳,就活生生的將毒鼠強的右手給踢斷,長毛已經斷定,今天自己不是踢到了鋼板,而是踢到了鈦合金板子。
爲了自己不步入毒鼠強的後塵,長毛哥十分識相的向後退開了幾步,和張子歌保持了一定的安全距離。
「呃啊啊啊啊……」毒鼠強發出的慘叫,可以說是撕心裂肺,實際上這種程度的傷勢,已經不是疼痛了,而是麻木,麻木到已經感覺不到任何的疼痛,之所以慘叫,很大程度上,是被自己暴露出來的森森白骨給嚇得。
「我說過了,在我的面前亮刀,不是一個明智的決定。」張子歌目光盯在長毛的身上,盯得他有些背脊發涼,忍不住開口問了一句:「兄弟,你哪條道上的?」
「人行道。」
張子歌扶着羅瀟瀟轉身離開,留下長毛和另一個混混,一臉的愕然。
張子歌看了一眼一直昏迷不醒的羅瀟瀟,嘆息了一口氣,只能給羅大哥撥了個電話過去,叫他過來接羅瀟瀟回家。
其實羅瀟瀟早已經醒來,只不過她不知道自己該怎麼面對張子歌,畢竟他現在也算是自己的恩人了,可是恩人歸恩人,這和有沒有錢,有沒有房,有沒有車是兩回事。
羅瀟瀟想,總不能因爲他救了自己一次,自己就要以身相許吧?切,如今都什麼年代了,還玩兒這一套啊?唉,不過這個張子歌,確實還蠻厲害的,一下子的功夫,就震懾住了長毛,難怪舅舅和舅媽天天和自己念叨這個人。
只不過遺憾的是,他不是本小姐的菜啊,窮就算了,還土,穿得跟個頭回進城的農民工似得,真要和他好上了,以後一起逛街被姐妹們看見了,還不得被笑死啊。
正想着的時候,張子歌已經找了一個路邊供遊客休息的長椅,直接將羅瀟瀟扔在長椅上,轉身頭也不回的離去。
羅瀟瀟開始還以爲他是不是去買水去了?可是等到舅舅和舅媽趕到,她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個混蛋,竟然是真的直接把自己丟在了路邊上,等舅舅、舅媽來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