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談判

第二天早上,早早的起了床。穿好衣服,整理好東西,下樓。像往常一樣,下樓準備早餐。在桌子上留下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爸媽,我沒事,放心,會忘記的。

呆呆的走在路上,好空洞。

為什麼,15年前丟掉了我。現在為什麼要回來,回來了為什麼還不要我。風放肆的吹拂著長髮,無情的撕扯著衣服。好冷,手不自覺的抱住自己,欣慰的說:乖,會好的。

自那天開始,芊風淩月開始變得無情,冷血。

終於熬過了一天,剛進家門,我就對爸媽說:「爸媽,我想去美國」。老媽先是楞了一下,說:為什麼突然想去美國?以前我們讓你去你都不去的?你怎麼了?是不是還是因為那件事?淩月,不是答應我們忘了嗎?」我面無表情的對他們說:「不是,我只是想去外邊闖闖。不想自己沉淪。想有機會磨練一下。」。老爸說:「也好,我給你辦手續,你要好好照顧自己。」老媽對老爸吼道:「雄,你瘋啦!她才15歲,她怎麼照顧自己啊。不行,我不放心。」老爸對老媽說:「梅,她有自己選擇的權利,淩月長大了,是時候闖闖了。」然後轉過來對我說:「淩月,我尊重你的權利。你可以去美國,可以在那邊上學,直至畢業,或工作。也可以參加各種興趣班,或是談戀愛,我們都不干預。不過,你要答應我幾個條件。」我說:「說吧」。老爸說:「第一,我給你安排住處,包括定時給你打錢,給你聘請傭人。不過,22歲生日,你要回來,我不管你在美國都幹了什麼。你都要給我回國。你如果有能力在那邊有一番事業,那我就不干涉。你可以把生意做到中國。可是,如果那時候,你只是一個小職工。那麼,你就要給我回國,接受我的公司。雄風公司在中國排行第3,不小。要你來繼承。中間幾年你幹什麼我們都不干涉,除了春節,其他的節日你可以不回來。你也知道你媽離不開你,所以這點你要記住。怎麼樣,答應嗎?」我毫不猶豫的說:「我答應,但是有一天。我在那邊有我的自由,如果我工作了,你們不能故意照顧我。你們就當把女兒丟了幾年。放心,爸媽,我只是想有自己的事業。我不會幹傻事的。好了,我先回房了。」

我自顧自的走上樓,留下老爸和生氣的老媽。

對著電腦上曾經快樂的照片說:「再見了,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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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了,所謂的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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