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搬出了家。
我回去的時候,家裡屬於她的東西都沒了。
客廳裡粉色的拖鞋,茶几上情侶茶杯,浴室裡她的化妝品。
還有衣櫃裡,我給她買的衣服。
全都沒了。
只有桌子上一張小小的便籤條。
是林晚的字跡。
「我出去待一段時間,我們都先冷靜冷靜,我愛你。」
我盯著上面的字看了很久很久,胃裡一陣噁心。
猛地將它揉成一團狠狠的扔進了垃圾桶裡。
我想她大概是去找宋宴了。
桌上的手機響起,是朋友打來的電話。
「聽說,你們去做結紮手術了啊,這麼猛?你要是結紮了你還怎麼傳宗接代,你媽媽不是還等著抱孫子嗎?」
我沒說話,朋友還在繼續說,「是因為林晚吧,不過你們這麼相愛也挺好,反正過下去的也是你們。」
相愛?
我自嘲的笑了笑。
如果放在前三年,我會覺得這是個很美好的詞。
畢竟我們那時候確實幸福。
我們在同一所大學畢業,在同一個城市定居。
我下班會跑半個海城去接她,會給她新鮮又美麗的太陽花。
她也會在我幸苦加班的時候出現在公司樓下,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和一個香甜的吻。
我們相愛人盡皆知,是人人眼中羨慕的神仙眷侶。
現在呢?
我忽然發現,這三年或許就是一個笑話。
「我們可能要離婚了。」
朋友的音量忽然拔高,「什麼!離婚?怎麼這麼突然?」
我擦了擦酸澀的眼睛,鼻頭髮澀,「她後悔了,在我做完手術之後。」
「她說還是想要孩子,她要去找宋宴。」
這次換做朋友沉默了。
他安慰我。
最後掛了電話。
我癱倒在地上,視線落在角落的一個籃筐裡。
我走過去,把籃筐打開,裡面全是嬰兒用品。
有許許多多小孩的衣服。
都是我買的。
最開始,林晚不想生孩子的時候,我還做過功課。
以為她是覺得麻煩,害怕。
為此,我還很自責。
常常帶著她一起看母嬰頻道。
從她眼裡我還是能看得出,她是喜歡小孩子的。
最後她決定不要的時候,我也沒有強求,而是自己待了兩天,想清楚想明白了。
把買的母嬰用品全都扔進了垃圾桶。
然後微笑著對她說,「沒關係,不要就不要吧,以後我還是照顧你一輩子。」
只要兩個人在一起,相愛可抵萬難。
現在一切都顯得那麼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