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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東當時是個社會小夥,沒有工作在家啃老。
我自然是不答應的。
那是二十多年來,我第一次吵了明珠。
我們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她氣得把屋裡的東西都砸了。
「秦蘭!你有什麼資格管我?!我爸被你害死了,你還想害死我嗎?!」
「要是爸爸還在,一定會支持我結婚的!你眼裡永遠都只有錢,你真讓我噁心。」
「我真希望沒你這個媽媽。」
那天不歡而散。
她直接拖著行李箱從家裡搬了出去。
住進了向東家裡,把向東的媽媽當成自己的媽媽。
她在朋友圈裡說,自己從沒享受過得母愛在他媽媽身上享受到了。
最後還是我妥協了。
明珠再一次把向東帶回了家。
向東在我面前保證,只要結了婚他立馬出去找工作。
明珠把他緊緊護在身後,惡狠狠地看著我。
好像我是吃人的惡鬼,會把向東吃掉一樣。
明珠帶著向東在家住了一週。
這一週內,向東的確對明珠照顧得無微不至。
什麼事情都以明珠為主。
明珠威脅我。
「這一週你也看到東哥怎麼對我的了,你還不拿戶口本給我?」
「我告訴你,秦蘭,我們不結婚也沒事,不過以後你也不要想再見到我了。」
無奈,我只得給了她戶口本。
對於向東,我從來不喜歡。
也許是出於直覺,我認為他並非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