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
我叫左安,出生於1989年,是射手座。從小到大,都很安靜,朋友很少。或者應該說朋友來得快,去的也快。左安這個名字是父母翻字典選擇的,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在初中之前,我的日子一直都很平靜。在初二的時候,我們一家開車出門的時候發生了車禍。
車禍並沒有造成什麼太大的影響,只是車子的右前輪爆胎,撞壞了路邊的花壇。父母輕微外傷,而我也只是撞到了頭,當時有一點點腦震盪。這件事就像是一個意外,就這麼平靜的過去了。直到初二的下半學期,我開始變得更加孤獨。周圍的孩子都開始嘲笑我排斥我,說我是騙人的孩子。包括老師也找過我的父母很多次,但這樣的情況只是讓我變得更加沉默。因為那次意外,我開始能看得見一些不該看見的東西。
最初我能看見的只是有些模糊的影子,由於我本身是近視,我一直以為是眼鏡沒有擦乾淨,或者是度數有所改變。但是後來,那些影子變得清晰。那一年放暑假,我和一群孩子去游泳,因為去了夏令營,游泳的地方類似於現在的河岸。河裡的水並不特別清澈,但有一定的可見度。一開始幾個孩子都在河裡嬉戲,我不會游泳,所以只是在岸邊坐著,替他們看看衣物。忽然平靜的水面傳來驚呼,一個孩子似乎是被什麼給纏住了,有溺水的危險。我很著急,可我不會水,所以只好在岸邊看著。
時間一點點地過去,那個孩子再也沒能上岸。大約半個小時候,警察的到來,才找到了一具慘白的小小的屍體。這個孩子與我們的關係並不是最好,所以我的認知只停留在死了一個孩子上,沒有哭,沒有特別的傷心。那時候周圍的聲音很多,身邊很多的人都在忙碌,我只是看著那個蓋著白布的擔架,我也記不得是多久,周圍的聲音變得異常安靜,身邊的大人警察都張著嘴,像是水裡的魚,可沒有聲音。我疑惑的拍了拍耳朵,聽到一陣陣奇怪的哭聲。我順著哭聲走,走到了擔架前。
那個孩子已經死了,不可能哭。可我依舊看見一個瘦弱的女人,死死的拽住一個孩子,那個死去的孩子哭喊著被帶走。之後一切就恢復了,我試圖告訴警察那個孩子被帶走的事情,但是……沒有人相信我的話。我只能看著那個孩子,被帶走,一大一小走進了河裡。
那件事之後,我才察覺了有些什麼事不同的。我在很多時候看見的人,他們沒有什麼表情,他們的顏色是淡淡的青色。他們……不是正常的人。那時候的我只有初二,所能得出的結論也只有這些。我試過告訴父母,但可悲的是一個是堅決的無神論者,另一個則是虔誠的天主教徒。隨後,用了很多的辦法,聖經、十字架等等。可依舊沒有任何的改變,於是我開始不再告訴父母,讓他們以為我正常了。
到了中專的時候,一切變得更加明顯。在我的身邊,他們和正常的人一樣出現在我的視線裡。而我學會了如何辨別,儘管如此我的人際關係依舊不怎麼樣。也就是那個時候,我終於明白,我所能看見的是鬼。之後我翻閱了各種恐怖故事、看了各種恐怖電影,鬼片充斥了我的世界,但是我所看到,沒有任何的相同。我眼裡的它們就是掉了色的老照片,除此以外與正常人沒有任何的區別。
中專的日子在安逸中度過,畢業之後我並沒有繼續深造,我只是覺得不適合,並沒有其他過多的理由。實習、工作,近四年的時間,我一直都在換工作。他們……開始一點點來打擾我的生活。他們似乎是想告訴我什麼,他們總在找我,不停的接近我。我為了避開這樣的接觸,搬出了家,開始了一個無業遊民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個在出版社的朋友找到我,看著我的狀況,他詢問我為什麼不當個作者?既不用出去面對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也不用對著老闆低三下四,最好的就是可以窩在家裡,想起就起,想睡就睡。自由,隨意~~也許他當時只是一個玩笑話,可我卻認真的考慮了一下。我的語文成績一直不差,而且作文也是頗為拿手。
於是我試著寫作,也許世界就是這樣的公平。我在一次次的工作不順之後,靜下心來動筆,竟然出奇的順利。我的第一本小說是描寫婚姻,第二部則是玄幻,第三部轉寫黑道。在我結束了第三本書的出版後,我成為了這個城市最出名的小說家。我的編輯是個不到三十歲的女人,愛好文學,喜歡幻想,她對於能夠和我這樣的人合作,十分滿意。她對於我的生活很好奇,用了很多的方法企圖探究,但是我留給她的,只有一個QQ號,和一個手機號碼而已。在過了生日之後,今年我24歲,在同齡人中不顯得特別成功,也並不特別失敗。所謂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過的自由。儘管如此,我依舊很不願意參加同學聚會,因為他們對我而言太過於陌生,讀書時的一切我記得已經不那麼清晰,或者說是我選擇去忘記。我不否認,我缺少和人相處的能力,而且顯得薄情寡義。由於不正常的作息規律,我時常在深夜出沒於酒吧、夜店或者咖啡館。我抽菸,有煙癮。也喝酒,但是我不酗酒,酒精有時可以幫我入眠。我總喜歡亞麻的襯衫、黑色的大衣、或者也有正式的西裝,我總是穿的很文藝,或者說是隨意。我和酒吧、夜店格格不入,震耳欲聾的音樂讓我覺得遠離現實,我不和任何人搭訕,我從來都只是待在角落,點著煙,喝著酒,看著周圍那些瘋狂的人們。我很少與陌生人說話,但奇怪的,這樣的我,卻總被人搭訕。
作為一個24歲的男人,有需求在我看來太過於正常。我也不排斥這種事情,我時常和並不熟悉的女人在一起,偶爾也會有人想要成為我的女朋友。但也通常會因為無法忍受我的沉默寡言,而分手離開。我習慣了一個人的日子,我的日子很簡單,很單調,寫書、出版、書友簽名會。我偶爾會去圖書館,或者漫無目的的在大街上四處遊蕩。我依舊能看見他們,但是我儘量表現的像個正常人一樣,當做看不見他們。他們對我投來的目光,我也視若無睹。我一直認為我可以繼續這樣的簡單下去,但是……
熟悉的聲音響起,在我租住的這間一室一廳的屋子裡迴響。我抽著煙,打開窗簾,如果是膽小的人,也許現在已經開始尖叫,但我已經習慣。窗外在下雨,很大,雨水打在窗上,然後又滑落下去。一道閃電後,我看見了一張可以說得上熟悉的臉。因為她出現在窗外,已經整整一個星期了。
我不知道她叫什麼,她的來歷、她的一切我都無從得知。她的臉異常慘白,沒有血色,嘴唇有一點點的青紫,像是在冬天被凍了很久。她穿著一件有些暴露的t恤,黑色的皮褲,以及八釐米高的高跟鞋。我的屋子在七樓,她很自然的在那兒,我不會去考慮為什麼她會懸在半空。因為她不是人,所以她在那兒。
很明顯她看得見我,知道我出入的時間,摸準了我的作息。她面無表情的臉貼在玻璃上,她的頭髮溼淋淋的黏在了臉上。她的眼睛是黑色,沒有眼白,所以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在看著我。她用她的手,有一下沒一下的敲著我的窗。我和她的距離大概只有十五釐米,我看著她,第一次沒有放下窗簾。她很堅持,但她在堅持什麼?
我做了會改變我一生的動作,但是那個時候我並沒有察覺。我打開了窗,她的動作因此停頓,我能察覺她再看著我。我後退了一步,示意她進來。她的反應很遲鈍,或者應該說是不自然。她用了近十分鐘,才從窗子爬進了屋子。她趴在地上,背朝著天花板,而臉也朝著天花板。這是一個極其反常的動作,但在我看來好像很正常。
我拿來了毛巾,皺眉看著地板上的水跡,關上了窗。我手裡的毛巾始終沒有給出去,我不知道她需不需要。但是隨後她拿走了毛巾,笨拙的擦著。她的骨骼似乎可以任意的彎曲,毛巾在她的手上亂成一團。我滅了煙,替她擦拭。然後抱起她,放到了沙發上。我在想我是不是做了有史以來最錯誤的決定,我開了口:「你是誰?想做什麼?」我並沒有期望我的問話會有什麼答案,可她居然回答了。雖然她好像失去了說話的功能,說話的聲音像是破碎了的瓷罐子,而且語句非常的不通順。
我拿起紙筆,記錄著她破碎的詞。她說的很慢、很累,我只記下了幾個詞「沫沫、痛、殺,死了。」我捏著紙,看著她像個機械一樣隨意的動,她的關節和肌肉似乎異常的敏捷,她能做到人所做不到的動作。之後她對我房間的沙發似乎產生了留戀,也許不該用留戀,或者是……喜歡?她像是一隻貓,蜷縮在了沙發裡。她閉上了眼睛,也許她想睡覺了。我放下紙筆,第一次動手觸摸她。她是冰涼的,沒有脈搏。我看著她,已經無暇顧及我的沙發是不是會進水,我拿了毯子給她披上,她需不需要我不知道,不過這樣我會好過些。
之後我關了燈,躺在床上,意外的是很快我就睡著了。冬天的早上天亮的不那麼快,可我依舊醒了,醒的太早。鬧鐘顯示的時間是清晨的五點,我戴上眼鏡,環顧了我的房間。沙發上那一灘水漬,告訴我,我的確做了件很奇異的事情。我起床,洗漱後,開始收拾屋子。我打掃了所有可以打掃的地方,但是對於進了水的單人沙發,我實在束手無策。我只能打開窗子,希望太陽可以曬乾它。
早上的空氣很清冷,那是一種深深呼吸過後,心也會涼掉的溫度。哈出口的空氣帶著濃重的白色,我的鏡片模糊了,我拿下來,然後擦掉。我看見了她,她在地上,趴著。我繼續向前走著,我能聽見她咯吱咯吱的聲音,她再爬,也許她已經忘了怎麼走。我買了早餐,簡單的蛋餅和豆漿。我看著她,在老闆差異的眼神行下多買了一份早餐。老闆認識我四年,我從來沒有買過兩份早餐。
回到家,我用鑰匙打開門,她就在我身後,跟著一起進了屋子。十二月份的天氣已經很冷,我拿回來的豆漿也已經冷掉。我拿著豆漿去微波爐加熱,隨後開始吃早餐。吃完後我打開筆記本,對著空白的文檔發呆。編輯要求我再寫一本新書,我看著電腦卻沒有任何的文字形成。我聽到了碗碟的聲音,轉過頭,我看見她把豆漿拿到了微波爐,並且加熱了。她的動作很熟練,雖然很慢,但她做的很好,像個正常人。她開始吃早飯,用了整整一個小時。
我停下了我手上的動作,我開始觀察她的一舉一動。她開始更多的開口,但是聲音依舊讓我無法忍受。「沫沫,死,殺,男朋友,殺了,殺了……沫沫。」
我看著她,我意識到她在告訴我一些事情,我蹲下,看著她。然後重複:「男朋友殺了沫沫?」她僵硬的點頭「沫沫,是不是你?」她再一次點頭。
她不會說謊,也完全沒有這樣的必要。我用了整整三天的時間,把她說出的詞語整理出來。我拿著筆,敲擊著桌面。這三天我依舊什麼都沒有寫出來,倒是她的事情讓我更為在意。她會吃東西,這三天的時間裡她開始變得像正常人,她會坐、站,知道使用傢俱器械,她的手似乎是骨折了,沒有辦法握筆。她的頭髮是她自己吹乾的,也是自己理好的。她對我寫的書很有興趣,但是這興趣只停留在摸索上。漸漸的我意識到她的眼睛,應該是看不見的。
冬天的晚上很冷,雖然我不怕冷,我依舊裹著毛毯抽著煙。她在一邊站著,歪著頭看著。我開始試著和她交談:「沫沫,來找我是為了什麼?是想告訴我什麼麼?」
她坐下來,坐在地上,對著牆,似乎在努力回憶什麼。隨後她開口了,這是第一次,她說了很多,而我也漸漸意識到,她說的,是一件沒有人知道的謀殺。
我開始寫書,但是我沒有書名,因為可能這只是一個短篇,或者一個隨筆。但是我覺得我希望把她的事情記錄下來,很多地方她都無法說清楚,於是我加上了我自己的見解和猜測,一點點去接近事情的真相。她開始說的越來越清晰,她開始有情緒,極端的憤怒扭曲了她的面容。但她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緒,也是第一次,她似乎是在對我笑。
她的故事用了兩天的時間,完成了。我一遍遍的看著,隨後念給她聽,她一點點的糾正,我再一遍遍的改。直到第三天,她的事情才被還原。她似乎哭了,雖然只有一滴眼淚,可我知道她哭了……
在我寫完故事的那天,她就離開了。像是她來的時候一樣隨意的離開,準確的說,她消失了。在她哭的那一瞬間,我似乎看見了一個放蕩不羈的女孩兒。我將我所記的她畫下來,我的繪畫並不那麼好,只是能畫出一個較為真實的她。黑色的長髮,普通的摸樣,唯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她帶笑的臉,和臉上的酒窩。
我猶豫了很久,才將這份稿子送了出去。送到編輯部後,他們聯繫了報社,將這篇東西作為短篇登了上去。也許是因為我的名字,也許是因為故事看著如此真實。眾多的報社開始轉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最後警察開始著手調查,我也免不了被一番盤問。最終他們找到了沫沫的屍體,那個被殺害的女孩。推測的死亡時間大約是在兩個星期前,她死的那天下著大雨。由於大雨沖走了很多證據,一時讓警方束手無策。而我的小說讓他們找到了辦法,根據我小說中的描述,他們一點點的抽絲剝繭。
當報紙刊登了殺人兇手的照片,我看了很久,那只不過是一個不到二十歲的男孩子。我隨手揉掉了報紙,抽著煙。對於警方和各種報社媒體的好奇,我全然不去理會。我縮在自己的屋子,過著我自己的日子。但是很多時候,人生就是那麼的讓人難以預料,我以為我的好奇只有那麼一次。我以為我和他們的接觸也只有那麼一次而已,但是我錯了。這變成了一個開端,至今我依然不清楚我自己是否後悔,也許已經沒有時間去考慮這些問題……
沫沫
這是一個關於沫沫的故事,我在她的敘述之下,寫下這篇文章。
沫沫是個年輕的女孩,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樣愛打扮,愛吃,愛可愛的東西。她的年紀是二十歲,是現在所說的九零後。她並沒有當一個乖女孩,她排斥讀書,對於父母的教育也沒有絲毫的反應。她喜歡她自己的生活,她喜歡想出門就出門,不管是幾點,她喜歡想睡就睡,不管是不是夜晚。她喜歡和一群人在一起,她喜歡在夜店裡喝酒跳舞發瘋。
她還是個小偷,她經常打扮的很性感,化著濃妝,出沒在夜店酒吧。她並不是特別漂亮,但是化妝後的她,有幾分味道。她唯一的自信是她高挑又完美的身材,以及一雙可算得上修長的美腿。舞池裡震耳欲聾的音樂,那些男人們的眼光,讓她快樂,瘋狂。在這種地方,沒有多少人會正經。除了一個人……
他是個奇怪的人,那麼熱的地方居然穿著亞麻的襯衫,而且是正式的西褲,帶著傻了吧唧的金絲邊眼鏡。長得倒是不錯,不過太土了,整個兒一土鱉。抽菸沒樣子,喝酒都是小口小口的。沫沫不知道他叫什麼,也沒有興趣,當然如果他願意出錢和她一起過夜的話,那麼就另當別論。可惜這個傻帽,應該沒有這樣的需求。
她整夜的泡在舞池裡,任由男人對她上下其手。她在貼近他們的同時,也得到了她該得的。她偷他們的錢,她的技術可以算的上高超,她有時還會偷到他們的項鍊、戒指。她一直很小心,可有一次她失了手。那個光頭的男人,扇了她一個耳光,正當她可能被帶到賓館床上的時候。那個土鱉出手救了她,她一點都沒有想到,看起來沒幾兩肉的土鱉,那麼強悍。
不過嘛,她沒有感謝那個土鱉的意思。她依舊過著她自己的日子,偷錢,買名牌,吃喝玩樂。過著自由自在的日子,然後再那一天,她認識了個高富帥。
這個男人叫阿亮,阿亮是個很有錢的人,他來夜店都開著他自己的車,他的車是寶馬。阿亮的父母似乎很有錢,又不太管他。阿亮很帥,像是日韓的人氣偶像一樣,帥的掉渣。身高有近一米八,身材又好,有漂亮的肌肉,又不顯得噁心。阿亮很會說話,溫柔又甜蜜,她很快就愛上了這個人。他們在一起很快樂,因為阿亮有錢,所以她不用再去偷錢。她可以隨心所欲的買名牌,出入各種價格昂貴的私人會所。過著很多人,一輩子也沒辦法過的好日子。
她每天都把自己的生活拍下來,把照片發到微博上。看著點擊量一天天的上去,粉絲一天天的曾多。她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快樂的女人,她和阿亮的照片被很多人羨慕。她沫沫成為了很出名的人!
那天是七夕,她和阿亮認識有兩年多了,這是第一次,阿亮留在她的小窩。阿亮沒有離開,她也沒有讓阿亮離開。醉人的紅酒,美味的晚餐,像是罌粟花一般讓人眩迷的音樂。一切的一切,都讓她覺得無比幸福。隨後,阿亮深情的注目,溫柔的吻,讓她付出了一切。看著床單上的紅,她一點都不後悔,她幻想著之後的所有幸福的日子。她甚至想有阿亮的孩子,她想他們會結婚,繼續這麼自由自在的過日子。
她是雙魚座的女孩,浪漫、天真、愛幻想。她以這一切為自己的優點,但是她從來都沒有想過,她和阿亮會變成這樣。自從那一夜之後,阿亮就不太搭理她了。電話不接、消息不回,幾次找阿亮都沒有見到。直到她發現自己似乎懷孕了,她有強烈的壬辰反應,劇烈的嘔吐讓她難以支撐。她一遍又一遍的打著電話,最終電話接通了,卻是一個女孩子接的,告訴她讓她無法相信的事實,阿亮有了……別的女孩。
她懷孕了,這個事實壓垮了她,她在藥店買了驗孕棒,這個現實讓她幾乎想到了死。在她蜷縮在家的時候,她的母親找上了門。知道一切後,母親抬手就是一個耳光,父親大罵著。她只是縮在哪裡,她不想聽,她什麼都不想聽。父母大概是真的失望了,丟下了一筆錢,就離開了。巨大的關門聲,刺激了她的神經。她看著地上的錢,愣愣的出神。她還年輕,為什麼就非死不可。
於是她拿了錢,去了一家小醫院。付出了大約兩千元,然後躺在冰冷的床上,忍著痛,看著那些冰冷的器械進入自己的身體,然後拿掉了那個連存活機會都沒有的孩子。她哭了,哭的沒有聲音。那些醫生護士的眼神像是在看怪物,她們收了錢,做了該做的,給了她一杯熱水,和幾粒藥片就趕她出去了。
她的身體很虛弱,她能感覺得到她的下身還在出血。那些藥片她全部吞了下去,可是依舊沒有任何的緩解。她很疼,疼的有點撕心裂肺。她以前一直都不明白撕心裂肺是什麼感覺,可現在她知道了。她虛弱的倒在床上,昏昏沉沉的睡了。等她醒來的時候,居然已經是兩天後。敲門的聲音驚醒了她,她扶著牆,虛弱的打開門。母親的臉變得異常清晰,她傻傻的站著,不知道該說什麼。
母親的手很溫暖,母親的話第一次她那麼喜歡聽,母親的擁抱讓她太眷戀。最終母女情還是斷不了的,母親照顧她,為她忙進忙出。她的身體一點點好轉,她想要好好的過回正常的日子,她想和母親繼續呆在一起。就在她決定的時候,一個電話,一些照片,再次毀了她的希望。
電話是阿亮打來的,照片也是阿亮寄來的,照片裡的是她,床上的她。她的世界頓時一片黑暗,她把自己泡在冰冷的水裡,她變得麻木。母親失望的再一次離開,她就更加瘋狂。她穿的更少,更加流連在夜店。和很多不熟悉的人發生不該發生的事情。因為那是阿亮的要求,阿亮的錢都來源於這些事情。原來阿亮根本不是什麼高富帥,阿亮只是個小老闆。阿亮的手上,有很多和她一樣的女孩,她們都在接不同的客人,她們根本得不到錢,所有的錢都供給阿亮吃喝玩樂。很多女孩都被拍了照,如果不乖乖的聽話,那麼照片就會在網絡上四處傳播。
流產造成的影響很大,她的下腹一直有陣痛,尤其是在辦事的時候,她經常痛的死死咬住嘴唇,她能感受到的只有痛。她去醫院查過,原來她第一次的流產手術太過粗糙,冰冷的器械弄傷了她,她再也無法懷孕。她看著那張紙,一時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最後她撕碎了那張紙,頭也不回的離開了醫院。
她在床上表現的熱火、妖媚、她學習了各種用得上的技巧,她成為了圈子裡出名的女人,連阿亮都對她格外照顧。她細心的呵護自己的皮膚,她甚至開始用藥物控制體重。她的付出有了回報,她便成功了惹人注目的美人。連阿亮都開始對她動手動腳,她也不斷的勾引。最後阿亮又爬上了她的床,她開始成為特別的存在,她漸漸地知道了很多事。
她開始收集證據,客人的名單,阿亮的把柄。這一切她都很小心,很仔細。那些女孩每個都是哭著來,以來都是尋死膩活。可是時間久了,她們也就沒有了思想,變成了一個個傀儡一樣的娃娃。沒有事情的時候,她們會縮在一個房間,眼神空洞,麻木……她看著她們,就像看著自己。她更加賣力的討好阿亮,並且將一些重要的證據用秘密的方式寄到了警察局。
可是那天,她的希望再一次被摔碎,她的客人,有警局裡的人脈。她被發現了……阿亮怒火中燒,將她綁在一個昏暗的地下室,讓她像個奴隸一樣,供各種人玩樂。她默默忍受著,直到阿亮再次出現在她的面前。當阿亮準備碰她的時候,她咬了他的脖子,血的味道太過於濃重,她吐了好幾次,才吐乾淨。
阿亮被咬,鮮血刺激了他。他原本俊帥的面孔變得扭曲,令人厭惡。
當她再次醒來的時候,她躺在草地上,天空正下著大雨,豆大的雨滴砸在她身上,她沒有感覺。她睜著眼她看得見,但是世界的顏色很奇怪。她試著動手,可她的手像是沒有骨頭,彎曲成了奇怪的弧度。她畫花了很長時間才看清了自己,或者是自己的屍體。
她的屍體斷了很多骨頭,她的眼睛被刺瞎。她看著,對……沒錯,她看著她自己的屍體,她不知道自己變成了什麼。她的思緒開始混亂,她開始漫無目的的四處飄蕩,她的記憶正在消失。她害怕…她也許是鬼,可她……害怕。記憶正在消失,也許再過不久她就會忘記自己是怎麼死的,忘記阿亮。她不要,她不可以忘記,阿亮還沒有死,她不能忘記!
她依舊在夜店裡徘徊,但是沒有人看得到她。她幾次出現在阿亮的面前,可她像是空氣一般透明。為什麼?為什麼沒有人看得見她。她的動作越來越遲緩,她變得越來越笨重。她的思想開始不受自己的控制,但是……恨還在持續。她看見了那個人,那個土鱉,那個救過自己的土鱉。但巨大的意外充斥了她的腦子,這個土鱉好像看得見她。雖然只有一撇,但是她確定,這個人真的看得見她。
於是她不再到處漂泊,她跟著那個人,一直跟到了那個人的家。她爬上了樓,死死的貼在窗戶。她的四肢變得僵硬,不太好動,她費了很大的力氣才敲響了窗。第一次窗簾被打開,那個人看著她,沒有驚恐,沒有驚慌,隨後窗簾被放下。
她並沒有放棄,一次又一次的敲,她不知道自己呆了幾天,白天那個人出門,她就四處去晃,去看看阿亮,看看那些過的還不如她的女孩。然後到了晚上,她再回來,在窗前繼續敲。就在她要放棄的時候,窗簾再次被打開了。那個人依舊帶著吐了吧唧的眼鏡,打開了窗。她忽然有些不確定了,是不是應該進去,但最後她還是進去了。
這個人很奇怪,給她毛巾,替她擦身。她打量著房間,乾淨、異常的乾淨,不像是人住的房間。一個男人怎麼可以這麼乾淨,她很想說話,可她的聲帶大概被割斷了,聲音難聽的像砂鍋。她看著這個人,看了很久。依然覺得跟世界那麼不搭調,這個人好像和世界上的人都不一樣。她覺得好笑,這個人本來就和世界上的人不一樣,能看見她,能接受她,居然還能不怕不驚慌。太不一樣了……
後來,她第一次和這個人說話,她說了自己的名字,說了一些詞。她的記憶正在縮減,她已經不記得父母的名字和樣子。所以她必須快一點,快一點。
這個人居然會給她買早餐,她愣愣的看著,然後決定試著加熱豆漿,雖然豆漿依舊沒有給她任何的溫度,也沒有味道。她就沒有再吃了,一點兒都沒有味道。這個人似乎想要她謝些什麼,可她的手指都是奇怪的角度,所以沒辦法握筆。她只好扯著她難聽的破鑼嗓子,說……
她說的很慢,連她自己都著急,可這個人一點都不急,很耐心的聽她說,並且做著記錄。她第一次覺得,這個人,是個好人……她不知道自己過了多久,也沒有時間的概念,終於她說完了她的事情。但是,她完全不知道這個人有沒有聽懂。
直到她看到一張紙,直到這個人把她的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她才知道這個人應該是個作家。當這個人一遍遍的為了她更改稿子,然後一遍遍的聽她難聽的聲音。她的心好像活得時候一樣,暖暖的。當那個人為她畫畫,當她看見那紙上的樣子。她知道後悔,她知道……但是都晚了…她想哭,可只流了一滴淚,然後她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我出資為沫沫辦了葬禮,通知了她的家人,還見到了一些她生前的朋友。他們對於我也許是感激的,但是我並沒有那麼大的感觸。在她下葬的時候,我也去了現場。她的照片不太想她,濃妝豔抹。我拿出了那張畫作,雖然我畫的不太好。可我依舊覺得,這才是沫沫的樣子。於是經過她父母的同意,將這畫作和她一起入葬。
牽扯到沫沫的案子很快就結案了,那個叫阿亮的年輕人被判了無期徒刑,因為他還沒有滿十八周歲。而那些跟案子有牽扯的人,有些被免了職,有些被判了刑。那些女孩有些回了家,有些則被人收留。
在這個世界上,也許有很多個沫沫,我不想去評判,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他們有選擇的權利,而我並沒有干涉的權利。我依舊每天出沒夜店,看著那些人紙醉金迷。有無數年輕的女孩在哪兒瘋狂,我總覺得她們都有沫沫的影子。
那天我喝了些酒,回到家,我發現我的電腦桌面上有一張紙,那張紙上是我在夜店的樣子。大概是因為光線,或者是因為角度,我發現那張紙上畫的我,有那麼一點點的陌生。之後我知道,沫沫生前曾經學過美術。
報社、編輯、警察、媒體似乎都沒有放過我的意思,因為我讓他們找到了屍體,找到了罪犯。一些人開始吹噓說我有神奇的能力,或者我就是某個犯罪團伙的人員。這樣無聊的報道持續了兩個星期,周後關於我的事情就變得淡了。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因為報道,我不得不去參加了一個同學聚會。我已經很久沒有參加這類活動了,我不記得他們的名字,甚至想不起他們的樣子。我拿著邀請函,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去了。
舉辦聚會的地方是個五星級的酒店,我的穿著意外的很合適。奇怪的是,我比大多數的人都適合這個地方。有一兩個人認出了我,驚喜的叫我,與我交談,彼此寒暄。但是很快,我們就沒有了話題。他們也就離開我,去找其他可以聊得來的人。我一個人呆在角落,拿著香檳,我沒有脫掉外套,因為我沒想過會久待。但是計劃總是趕不上變化,我看見了他。
他的脖子似乎斷了,但是跟正常人沒有太大的區別,而且他的臉我有印象。那是我中專時候的一個同學,但是他……好像死了。我並不想牽扯麻煩,麻煩一次就夠了,就在我想要離開的時候,他走了過來,清楚的跟我打招呼,然後尋求我的幫助。我不能跟空氣說很久的話,所以我只能把他帶回了家。他對我的家很滿意,就像是自己的家一樣隨意。他的故事簡單得多……
何軍
何軍是我中專時候的同學,雖然說是在同一個班級,但是我和他之間的交集並不多。何軍是班上的活躍分子,雖然外貌並不特別優秀。他大概有一米七六,身材一般,總是留著不太合適他的髮型,總喜歡穿耐克的運動服,或者是寬鬆隨意的衣服。他的臉我已經沒有太大的印象,但是唯一記得的是他額頭上的一條疤。有一次似乎是因為女孩子的原因,何軍和隔壁班的人起了爭執,動手間,他的額頭磕破了。不過他也贏得女孩的芳心,那時的他,如同一個英雄。
畢業之後很多人與我都沒有來往,當然也包括他。我如果沒有記錯,這次同學聚會的邀請人就是他。但是很明顯,他已經死了,在聚會開始之前就死了。我安靜的坐著,看著書。他像是個頑皮的孩子一樣上躥下跳,當然沒有聲音。他突然從我的書本裡冒出了他的腦袋,即便是我也被嚇了一跳。
我放下書,一時不知道該拿他怎麼辦。他的脖子斷了,所以走動或者跳躍的時候,頭顱總是像個被扯壞的皮球一樣耷拉在一邊。他身上是一件白色的t恤,上面有著某個明星的簽名,他沒有穿鞋子,純白的棉襪踩在地毯上,沒有留下腳印。
「你為什麼找我?」猶豫了很久,我還是開口詢問他。他用手托住自己的頭顱,防止它倒在胸前,阻礙他的視線。他坐了下來,衝我做了鬼臉,見我沒有反應,他似乎覺得很無趣。他開口時,嘴巴裡總會有黑色的液體,掉下來。在他第三次弄髒我的地毯時,我將臉盆放在他的頭顱下面。
何軍畢業之後,也沒有繼續去深造,他自嘲的覺得自己是個做商業的奇才。顯然這不切實際的想法,獲得的是父母的反對。不過他不在乎,他開始在朋友圈子裡借錢,因為他的人緣,倒也借到了不少的數目。他開始做自己所謂的事業,一開始也賺了些小錢。但是之後他迷上了賭博帶來的刺激感……
說到這裡的時候,他把頭拿了下來,用紙巾擦了擦眼睛的地方,似乎是在表示自己有多麼悲哀值得同情。我看著他,並沒有太多的感覺,所以他無趣的繼續說。賭博本來就是一個陷進,沒有任何人,可能成為永遠贏的人。但是何軍深深的陷了進去,一次又一次,賭場裡的日子讓他覺得充實。他也贏過錢,為自己的女朋友買過很多好東西。可是他的女友並不領情,一味的想他離開他所謂的發財路。
爭吵就這麼自然的產生,於是他更沉迷於賭博,沉迷那些賭場中聽話迷人的女人。但是他的好運氣很快就用完了,他開始負債,越來越多,多到連他自己也不記得借了多少錢。賭場的人不可能忘記,於是開始一次次的追討。前幾次他還有錢可以還,可是之後就再也還不出了。
何軍的父母都是老實人,沒有太多的積蓄,但是為了唯一的兒子,還是拿出了所有的錢,連房子也賣了。可是何軍並沒有就此放手,他想要贏回來。他變得變本加厲,甚至不惜去搶…不得不說他是幸運的,居然沒有被抓,被他搶劫的人也沒有報警。他揮霍著那些錢,隨後再次一無所獲。他又欠下了鉅額的賭債,這一次再也沒有人可以替他還債了。
追債的人砸了他的店、他的家。甚至還找到了他的女朋友,幾次三番後,他的女友提出分手。他似乎是失去了一切,他開始打零工,在工地上替人搬搬建材。工地上的工頭喜歡玩紙牌,何軍的心又一次被挑動。幾次玩下來後,他才明白自己掉進了別人的圈套。工頭和幾個工人聯合,騙走了他所剩不多的錢,又把他趕出了工地。
他在很多家飯店的門口,要過飯。有一次他被父母發現,並最終帶回了家。老人沒有積蓄,靠著每個月的退休金過日子,租住在一間一室的屋子裡。他們再一次,花費所有養活何軍。他的日子開始一點點的好轉,他重新找了工作,並且在短短兩年的時間裡坐到了經理的位子。他變得春風得意,一切都在好轉。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決定為了同學們,辦一次聚會。在聚會前的一個月,他就選好了地方,付掉了錢款。他所在的公司是做進出庫貿易的,財務是個二十多歲的美麗女子。他似乎瘋狂的愛上了她,為了能夠和她聊上幾句,總是穿梭在辦公室和財務室之間。玫瑰、首飾、電腦、甚至是鑽戒,他都為她置辦齊全。
那一次,何軍喝醉,跟著那個女人回了家。之後他們的關係就確定了下來,但是在公司有著規定,彼此之間有經濟關係的同事之間不可以戀愛,否則可能會被開除。他們表面上裝成極其普通的同事關係,暗地裡卻在熱戀。何軍帶她見過了自己的父母,老人對於這個女人有些不那麼歡喜。可何軍執意要和她在一起,老人也就不再反對他們來往。
原本幸福就在唾手可得的地方,何軍決定在同學聚會上宣佈他即將結婚的消息。可惜他沒有等到這一天…公司的高管動用了公司的流動資金,挪用的錢款全部揮霍一空,而財務卻將這一切都印上了何軍的名字,甚至還有何軍的親筆簽名和手印。當公安局以貪汙公款罪起訴他的時候,他才知道,那個女人早就是高管的情人了,和他在一起不過是為了將這一切嫁禍給他。
被貪汙的錢是一筆鉅款,高管笑著告訴他,如果在三天內能夠還出來,那麼他們可以撤銷起訴。何軍漫無目的的走著,直到深夜才回到家裡。他對父母說起此事,老人頓時沉默不語。在他的逼問下,才知道那個女人帶這人來過家裡,拿走了老人和他的存摺、現金。
他承受不了這樣的刺激,病了好幾天。老人細心的照顧他,卻總在隱瞞什麼。直到他在醫院看見了自己的父母,直到他的父親因為肺癌去世。他的母親接受不了這樣的現實,在馬路上撞車自殺。而他帶著一身無法償還的債務、帶著被欺騙的憤怒,以及失去一切的悲傷,從自己樓頂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說完這些後,何軍停頓了。我看了看他,動手倒了一杯咖啡給他,不過之後我有些後悔。因為他跳樓的時候,弄斷了脖子,脖子和下巴之間只連著一點點的皮肉,然後……咖啡從他的脖子裡流了出來。我拿著抹布,擦拭我的地板。他倒是對我的小說起了興趣,翻了起來,之後他在電腦上上了會兒網。我注意到他的鼠標一直停留在QQ的一個灰色頭像上,那個頭像是個靦腆的女孩,暱稱叫生死相隨。
對於這個頭像,他沒有說,我也沒有問。大約凌晨兩點,我有些睏意,便上床睡了,隱隱約約間,我似乎看見他站在窗口,似乎在嘆氣。
作為一個作者,唯一的好處也許就是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我醒來的時候,陽光已經充滿了整個房間,我睡前一向喜歡拉上窗簾,但是這一次,窗簾似乎一整晚都沒有拉上。雖然醒了,但是我依舊有些睏倦。揉著眼睛,正打算拉上窗簾,再睡一會。窗口倒吊著的一個頭顱,擋住了刺眼的陽光,也嚇走了我的睡意。就算是我,也不免有些惱怒:「請你不要試圖嚇死我!」
何軍很好動,幾乎半個小時就會動一次,坐立不安。我隱隱覺得他在焦急些什麼,我在網絡上觀看上一次關於沫沫的事情,我不希望後續還有什麼會打擾我。不過他似乎對這個報道很有興趣,最終我只能讓開位子,因為一個人頭擋住了我的所有視線。看完之後他很安靜,安靜的我不太習慣。他一直用他的眼睛盯著我,似乎想看出我現在的想法。我不喜歡這樣被人專注的盯著:「你想說什麼?」
何軍猶豫了一會兒,終於告訴了我。他想要去看看自己以前的女友,因為有一陣子他聽說她要和一個有錢的人結婚了。所以……他想去看看。當然,現實就是他也只能看看。
我不清楚死者和死亡地點之間有什麼聯繫,但是何軍告訴我,自殺的人在七日之內不可以離開死亡地點,具體的距離並不是有誰規定,而是一點點的向外擴張。比如第一天是二十米半徑,那麼第二天可能是三十米…何軍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走動的距離是多少,但是似乎不遠。我們商量了一整個上午,得出的結論只能是他上我的身。
中午的外賣味道並不好,但是我們都吃的很快。我想我可以理解他的急切心情,可我對於被上身這件事並沒有太多的把握。每一個人對於自己的未知,都是恐懼的。包括我也不例外,我也有我的擔心。比如副作用之類的話題,但是問他,他也不清楚。
我們在公交車上,車上乘客不多,否則我就會看見他和別人重疊。他對於窗外的風景看的很專注,一站……兩站,到了第三站,他開始覺得痛苦,他的身體開始不受他的控制。他的傷口開始流血,他的脖子正在一點點被撕裂,像後撕扯。他開始大喊大叫,他開始在車子裡四處爬行。當車在站臺停靠的時候,他的頭已經死死的貼在了後車門上,玻璃就快要破碎了……我意識到,可能他的距離到了。我們兩個彼此看了半天,才決定試試。
說實話,被附身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我坐著,他也緩緩的坐下,我們兩個重疊在一起,隨後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車子就快啟動了,如果再不能附身,他可能會被強行拽回死亡地點。我只能照著以前看過的恐怖片,閉上眼,讓他將手觸摸我的心臟。
這種感覺很不好,就像是你自己看見別人動手摸了你的內臟。我忍住想吐的感覺,只覺得靠近心臟的地方一陣寒冷,一陣刺痛後。我的視線變得很奇異,我依舊可以看得見,但是視線範圍是從心臟的位置起算的。而且是一種穿透身體看見的,如同X光。這一切很新奇,但也讓我無法心安。我承認我焦躁,我不知道如何開口,只能用心的想。何軍似乎感知了我的想法,下車後加快步伐。
他的情緒在我被附身後異常清晰,我的心境也收到了影響。就好像我就是他……喜悅的心情無與倫比。到了他女友的門口,他抬起手猶豫著,當手扣上門的瞬間,我有一種難以言喻的感覺。像是手上戴著厚厚的手套,碰觸房門的感覺。門鈴響著,我心裡默默的數著。五分鐘後,房門被打開。但開門的是一個老人,何軍的喜悅大概現在全部在我的臉上。這個老人是他女友的父親,我們進到屋裡。眼前的一切讓剛才的喜悅蕩然無存。
房間很簡單,甚至可以說簡陋。環境不重要,佈置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客廳中央一張黑白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靦腆……帶著笑…
我不知道我們是怎麼出來的,因為何軍的悲傷太沉重,一時壓得我喘不過氣。他痛苦過後就消失了……我重新變回了我自己,雖然這麼說很奇怪。我的身體就好像是沉沉睡了一天,才起來活動一樣,有些麻木、笨拙,手指的觸感也非常陌生。我摸了摸臉,才發覺眼淚掉了下來。這種感覺很奇妙,我的心裡,滿滿都是沉重的背上,雖然那不是我的,可眼淚並不這麼認為。我狼狽的擦拭著,直到一個小時候,才停了下來。
回到家,一路上我都沒有再看到何軍。家裡的地毯上還有他留下的咖啡印……我坐在沙發上很久,依然沒有辦法緩解那種連呼吸都被壓抑的難受,我抽了半包的煙,嗆得眼睛通紅,我才找回了我自己的感情。我翻閱了一些心理學的書籍,才知道我剛才做了多麼危險的事。一個人的情緒如果在短時間內大起大落,又沒有辦法恢復的話,最直接的結果就是發瘋。
何軍的女友在他跳樓的那天,也自殺了。在自家的浴室,在熱水裡,割腕自殺了,何軍女友的父親在看見滿浴室的血紅時,昏了過去。何軍女友死前留下一封遺書,內容大致是因為愛何軍,不能嫁給別人,即然他死了,他的女友選擇跟他一起離開這個世界。別的話,我都沒有太多的記憶,只有一句,生死相依,我始終記得。
我想何軍是痛苦的,他並不知道自己的離開會造成什麼,在他開始賭博的時候,金錢、刺激充斥了一切,也隱藏了理性。慾望永遠是沒有止境的,其實誰都知道,只不過很多時候我們已經無法自制。他的女友因為愛情選擇自殺,我並沒有任何指責的權利。自殺後,也許認為一切都結束了,可是,也許只有我知道,自殺後,一切才剛剛開始。比如何軍……那個老人的表情我依舊記得,老人沒有哭,一雙眼睛異常麻木,沒有表情,說話節減,那個家死氣沉沉。一切都隨著何軍女友的死,全部都掉了顏色。
何軍消失後,我花了近三天的時間才調整好我自己的情緒。我將何軍的事情寫下來,並放在一個博客上。我並不是說教者,我只希望別人能看到。然後想想……很多時候只要想想,就可以停止一切。
之後大約第四天,一個同學聚會的參與者才電話告知我何軍的死,以及他女友的死,包括他女友的父親,開煤氣自殺的事。我並沒有太多的吃驚,因為那個老人的神情已經說明了一切。
我的日子依舊,只不過比以往變得有些繁忙。週五一直都是安逸的,因為第二天就是雙休日。我在電腦前敲擊著鍵盤,我的博客引來了很多關注。其中的一個人,讓我有些在意。她或者他網名叫死者,在我發表的博客下面留了很多話。那些話讓我覺得有一種莫名的冷顫,這些話…不像是一個活著的人。
通過一系列的交談,我加到了他或者她的QQ。經過一次視頻後,我確認了我的想法。視頻中是個女子,長髮披肩,臉色青紫,長長的舌頭耷拉在外面,脖子上有深紫色的痕跡。如果不是她張口說話,我會以為這只是一張恐怖的圖片。我為我自己的在意感到麻煩,好奇心會害死貓。經過一次視頻後,她要求見面。
於是在愉快的雙休日晚上,她來到了我的門口。貓眼的視線範圍非常有限,也正是因為這個有限的視野,增添了一種驚悚的感覺。一顆大大的腦袋,滿頭滿臉的黑色長髮,純白沒有黑色的瞳孔,以及長長的……青紫色的舌頭。有一瞬間,我的手在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