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來到X醫大認識的第一個朋友。她有一個很有個性的名字,素鼎鼎。我和她還未認識,卻已經在入學軍訓時「有難同當」過——同時被教官罰做虎臥撐。自此後,便成了死黨。
或許我這輩子註定只有當綠葉的命,身邊的個個「閨蜜」都是身長腿細,臉蛋精緻的主。就連新認識的素鼎鼎也是!都說四川出美女,以前我認為那是人家帶這地方歧視再瞧人!見過素鼎鼎後我不敢再去懷疑此話的真實性了。
她的性格很外向,是個藏不住事的人,也是個很能玩的主。這不,為期半個月的軍訓剛一結束,她就迫不及待的要我和她一起去唱K。說實話,長這麼大,我還從來沒有去過KTV。不知道為什麼,我對這種場所有一種抵抗,或許,在我的心中,那種場所是「亂」的代名詞。我寧願呆在寢室裡面看那些泡沫愛情小說。但最後我還是向自己妥協,和她去了。原因無他,只因為她對我說了這樣一句話:竹影,人生就是體驗的過程。有些事情只有你自己親自體驗過了,你才知道那是什麼樣的,千萬不要讓別人的觀點扼殺了你體驗生活的機會!
真沒想到這小妮子還能說出這麼有哲理的話。就沖這句話的分量,我也得好好的親自去體驗一下KTV。
在公車上,我好奇的問她:「鼎鼎,你以前唱K嗎?」
她低下頭邊從包包裡拿出零食,邊對我說:「只有兩種情況會去唱。」
說完便把已經撕開的封口的薯片遞給我吃。
我隨手從袋中掏出薯片往嘴裡塞,邊問道:「哪兩種情況呢?」
「高興的時候唱,不高興的時候唱」。
「那豈不是每天都唱?你想,人除了不高興,剩下的不就只有高興了嗎?」
對於她的回答,我很是吃驚。
「錯,你的頭腦還真不是一般的簡單哦!如果人只有這兩種情緒,那活著有什麼意思?」說完,便憤憤的從我手中把薯片袋搶了過去。
「哼,我才不要那麼多複雜的情緒。我們這是上哪個地方的去唱K呀?」不甘心那麼好吃的薯片被她一個人獨享,我十分不淑女的把薯片袋又從她手裡搶回來了。
「哎!真是孺子不可教也!放心,我不會把你給賣了。我今天帶你去一個很簡單的KTV,去了你就知道了」她萬分無奈的看了薯片袋一眼,然後「重重」的白了我一眼。《待續》
大概坐了差不多一個多小時的車,我終於來到了鼎鼎所說的地方。粗一看,卻是一個廣場,廣場上有一條環行的馬路,馬路上擺著各種遊戲設施——每一種遊戲設施玩一回都是十元錢一次,有走迷宮,走鬼城,用籃球投已經壘好的易開罐,甚至花上十元錢便可以租一匹馬繞馬路玩上幾圈。廣場內還有一個人工湖,湖水清澈見底,很多家長正和自己的孩子在玩著水上遊戲。鼎鼎拉著我在馬路上轉悠,見到什麼好玩的便直嚷嚷要玩上一回,我看這丫頭怕是忘了帶我來這裡是幹嘛的吧。不多一會兒,我們便來到了一間簡易的帳篷屋面前,站在屋外很容易聽到裡面傳來的音樂聲,這下,我立馬反應過來了,指著眼前的帳篷屋驚奇的問鼎鼎:「這就是你要帶我來的KTV?!」「呵呵,你真聰明!!!我們進去看看!「說完便拉著我往帳篷屋裡面鑽。鑒於‘欣賞’這個別樣的KTV的急切性,我已經無暇與她鬥嘴了。這是一間不到10平方米的帳篷屋,在進門口起繞屋子的三面牆擺著有所磨損的沙發,四個牆角都有一盆盆景,沙發對面的那面牆掛著大幕布,屋頂除了投影儀外,還掛著許多彩燈,更神奇的是,這些彩燈的形狀構成了一個英語片語:comeon!剩下的三面牆更是內容豐富,幕布的對面掛著一面大鏡子,進門的牆貼著一張大海報,它的背景是浮水印的蘭竹,留白的地方有幾句話:既難回頭,何必不忘!昨日種種,似水如痕!在這裡痛快過後,朋友,請重新上路,人生充滿期待!看了這裡的環境之後,我想我可能明白了素頂頂為什麼拉我上我來這裡了。至少我可以肯定的一個原因是這裡可以讓我們讓我們盡情放鬆,盡情宣洩,積極的面對人生!這裡的設計真的很人性,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吐吧」。我相信這個KTV一定是國內首創。在我獨自一個人在一旁‘琢磨環境’的時候,頂頂早已在一旁搗鼓點歌用的電腦了。我趕緊湊上去,想看看她究竟點了些什麼歌。不看不打緊,一看氣的我差點背過氣去,她居然盡點些兒歌:《童年》,《讓我們蕩起雙槳》,《數鴨子》……「大姐,你多大了,還唱些這樣的歌?」我嚴重抗議道。沒想到她連眼皮都沒有抬一下,一邊繼續在那裡選著幼稚歌曲,一邊對我說:「誰規定了長大了就不能唱兒歌了呀?你說來這裡唱歌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呀?」「這還要問,當然是為了放鬆心情的拉。」我毫不客氣的白了她一眼。只可惜我是浪費表情來著,她壓根就看不到!「是呀,既然是來放鬆心情的,那還不隨便我唱呀!」她終於肯抬頭看我了,臉上滿是一幅‘你憑什麼剝奪我唱兒歌的權利’的表情。「難道只有兒歌可以放鬆心情?現在可以放鬆心情的歌那麼多,你為什麼不選那些來唱唱呢?」真是個怪胎!「流行的未必可以長久,兒歌單純,簡單。我只鍾情於它。」說完便自顧自的拿起話筒唱起了《童年》。說真的,她的唱腔很童真。我想有人如果在KTV外聽見她的歌聲,一定以為是個小孩唱。本想跟她抗議的,什麼人嘛,只管自己,根本不顧我的感受,也不告訴我怎麼選歌,給予我‘宣洩自我’的自由,專制!但是聽了她唱了以後,我不但決定放棄抗議,而且要加入她的隊伍當中。我們肩並肩,頭靠頭,兩個人合用一個話筒,忘乎所以的唱著那些兒時的回憶。仿佛,我們又回到了曾經……在唱《春天在哪裡》的時候,我似乎聽到頂頂的手機響了,可是頂頂早已沉醉在歌聲當中,根本沒有聽到手機鈴聲。我擔心是重要電話,便提醒頂頂她有電話了。頂頂只是從褲袋子裡拿出手機看了一下,便掛掉了。還把它扔在沙發前的桌子上了。但是打電話的人似乎並不死心,她的手機還在頑固的響著。這一回,頂頂熟視無睹,繼續在那裡忘情的唱著。從頂頂剛才的舉動當中,我想這一定是頂頂不想接的電話,於是我想替她把它按掉。沒想到我剛拿起,頂頂就從我手裡把手機給搶走了,我本以為她是要接電話。卻沒有料到她卻是直接將手機關機,甚至把電板都拔了出來!在她的眼神裡,我讀到了‘憎恨’兩個字。究竟是什麼樣的人讓她這麼憎恨了,以致於把他/她的號碼都存為‘仇人’兩個人,既然是‘仇人’,又為什麼要把他/她的號碼給存下來呢?我開始覺得頂頂很神秘。(待續)
我知道這份婚姻是強求來的.但是那又如何?至少現在她的身份是我的妻子.至於她的心,哼,那只是時間問題而已,遲早都會是我的!
我認識她十年了,我見證了她從一個小姑娘到清澀少女的全部過程.正是這種在這種見證過程,讓我一步步的瞭解她,欣賞她,愛上她.她的不服輸,她的傲氣,她的秀美,她的善良她的所有一切都是那樣的與眾不同,就連她的名字也是那樣的特別:素鼎鼎.
很戲劇化的是,她並不喜歡我.十年都是如此.還是小孩的她,每回碰到我到她家去時,她都會給我許多意外的"驚喜";不是從樓上朝樓下的我倒髒水,就是往的飯裡藏沙子
我知道她為什麼會如此的恨我:我可以隨時收購她家的產業,讓她那自以為是的母親一無所有!更重要的是,她的母親為了和我在一起,拋棄了她的父親,是我讓她小小年紀就沒有父愛,連母愛也是那樣的不完整.我的出現,對於她來說,是個噩夢!
我之所以遲遲不肯收購她家的產業,還把大量的錢投資在她家已然奄奄一息的產業上,不僅僅因為她母親是我的情人;更重要的是,我對她有一份深深的愧疚,是我的出現使她喪失了父愛.我不想讓她流落接頭,不想讓她連殷實的生活也失去!這是我必須補償給她的.
情愛是個很複雜的事情.她的母親張卯比我大十歲,卻在見我第一面的時候就無可救藥的愛上了我,並狠心的拋棄了同甘共苦十多年的丈夫,心甘情願的做了我十年的地下情人.但可悲的是,我並不愛她,我和她只有利益和肉體上的關係.我愛的卻是比我小十歲的鼎鼎——張卯的女兒.如若不是為了能時時看見鼎鼎,不是怕她因家族企業破產而流落街頭;或許十年前,我就會將她母親的公司給收購,甚至不留給張卯給我當情人的機會!
我承認我很毒,我為了得到鼎鼎,我可以不擇手段!去年,鼎鼎二十了.我也快奔四十了.我不知道我還有多少個十年,我不想在等了.想得到她的心與日俱增,像爬山虎一樣,爬滿了整個心牆.於是,我迫不及待的實施起我的計畫!
我向張卯提出了分手,我知道她一定不會答應我的.因為我太知道她對我的感情了,就像我對鼎鼎一樣,我們都陷入了毒愛的境界了.她的不答應,正是我想要的結果!因為,這個時候的我,是最好提出條件的.
那天的天很晴朗,這種天氣似乎不是很適合說分手.但是我就是那毒辣的太陽,我太急於要吸取我所要的"水分"了!我的眼睛自始至終都沒有看過張卯一眼,我很是"平靜"的說出我的要求:我要娶鼎鼎.在我說出這句簡單的,五個字的陳述句後,我注意到張卯整個人都呆掉了.她的眼神裡只有三個字:為什麼.長痛不如短痛,我索性向她承認了這十年來我從沒有愛過她,我愛的都是她的女兒."怎麼可能,怎麼可能,你認識她的這個過程中,她都只是個孩子.你怎麼可能會愛上她呢?你是騙我的對不對?!嫌我老了對不對?!"此時的張卯陷入了一種極度激動的狀態中,扯著我的衣服大喊大叫起來.整個人顯得很猙獰.是我對不起她,是我欺騙了她的感情,誰叫我們都是為了一個情字了?所以,我放任她對我大喊大叫,放任她對我揮拳動腿的,放任她對我的漫駡.這些是我必須要承受的.等到她哭累了,我只留下了三個字便走了:對不起.
我想此時在向她說狠話,是不合適的。我不想在節外生枝,我只想她能夠理解我,雖然這樣的我很自私.但誰讓她是那樣的愛著我,我又是那樣不可自拔的戀上了鼎鼎呢?
兩天后,張卯居然主動的聯繫了我,還說她答應我的條件.但隨即她也提出了她的要求:"你們結婚了必須和我住在一起."我說:"那樣,彼此不是很尷尬嗎?"還未等我說完,電話那頭的張卯哽咽的說:"十年了,我已經習慣有你了,我不知道我的生活裡沒有你會變成什麼樣.我不能忍受我的生活裡沒有你,難道你想讓我每天見你一面都成為奢望?""你認為我們藕斷絲連著,對鼎鼎說公平?對我說公平?對你來說又算什麼呢?輿論會怎樣說我們,我必須要把她帶到一個無人認識我們的地方去生活!""那你打算如何安排我呢?自私鬼!你不要忘了,鼎鼎一直以來都不喜歡你,甚至可以說她很恨你!你還癡心妄想她嫁給你.除非是"張卯不愧跟了我十年,她知道我的弱點是什麼.我愛了鼎鼎十年,我日思夜想能夠和她在一起.為了得到她,我可以不擇手段.此時,我能夠不像張卯問"除非怎樣"嗎?於是,我"順從"的問張卯:"除非怎樣?""除非我讓她嫁給你,別忘了,我是她的媽媽.雖說她不是那麼的聽我的話,甚至於也很恨我.但是我有的是辦法讓她答應我."張卯言語中的有的是辦法讓我陷入了沉思:她會採取什麼樣的方法讓鼎鼎答應嫁給我?她所說的方法會不會對鼎鼎造成無法估量的傷害?事情的發展和後果我是否能夠承受的了?最後是不是會弄的收不了場?"電話那頭的張卯見我遲遲沒有應答,索性乾脆俐落的對我說:"沈競天,你放心,我不會讓你收不了場的.我也一定會讓鼎鼎嫁給你的.但是,你必須答應我的條件!"我還能說什麼呢?我能不答應她的條件嗎?我是她的劫,鼎鼎是我的劫,我們都劫數難逃!
接下來的兩個月,張卯再也沒有聯繫過我.但鼎鼎來找我了,這是我認識她十年來她第一次來找我,我激動無比.剛進門,她就無比冷漠的對我說:"我們去登記結婚吧!"這是我夢了十年的話,但是當我真的聽到了這句話時,我並不開心.相反,我覺得十分苦澀.因為那不是欣喜的要求,不是充滿期盼的聲音,而是充滿了恨!我艱難的對背朝著我的鼎鼎說道:"鼎鼎,你先坐下來吧,我們好好聊聊.我想你對我肯定有些誤會!""和你這種人有什麼好聊的!在我眼裡,你就是一個自私自利,不擇手段的大壞蛋!你先是奪走了我的父愛,再是分走了我的母愛.現在,你看我母親老了,沒有當年的魅力了,把主意又打到我身上!你簡直不是人,你就是一個畜生!"鼎鼎咬牙切齒的對我控訴著,眼淚相決堤的河岸一樣,一直流個不停.我的心隨著她的聲聲哭訴在不斷的抽搐著.我一把拉過她,緊緊將她抱如懷中:"鼎鼎,對不起,對不起,"除了這三個字,我不知道我還能說些什麼.鼎鼎見掙脫不了我的懷抱,便用牙齒狠命的咬向我的胳膊.我的胳膊處頓時傳來陣陣的痛楚.但和我對鼎鼎早成的傷害相比起來,這點痛算的了什麼呢?我依舊死命抱緊她,將她生拉硬扯往我的臥室.我要讓她清楚我對她的愛究竟有多深,我要讓她清楚我已經愛了她整整十年,而非貪戀於她的美色!我迅速打開保險箱,從裡面拿出了十本相冊,十本日記.這十本相冊全是我偷拍和抓拍的,這裡面記錄著她10歲到20歲的成長經歷,記錄著我對她的深深愛戀.十本日記裡則記錄著這十年來我每一天想對她說的話,我對她的思念,我對她的癡狂.我把這些拿到她手上:"鼎鼎,希望你能好好的看看這十本相冊和日記.相信你看完後會明白我對你的感情不是一時興起,而是真心實意的了!"說完這些,我便走出了房門.我相信鼎鼎會明白我的.
我們一直維持著這樣的狀態:一個在門外,一個在房裡.我就像一個囚犯,在門外靜靜等著她的宣判!不知過了多久,門開了,我無比緊張的看著鼎鼎,我期望能夠從她的神情中讀出點什麼,可是那張秀美的臉上除了哀傷我讀不出其他的含義.
"謝謝你的愛,但是它太沉重了,太自私了.我根本就不需要這樣的愛,你知道嗎?"
十年的愛,居然換來一句"不需要".我在那一刻整個人都像被抽空了一樣,我已經不知道傷心是什麼感覺了.我哽咽的對她說道:"鼎鼎,你不能這麼說我,天曉得我是那樣的愛你.至於對你的傷害,讓你失去了父愛,真的不是我的本意!我希望你能給我一個機會去愛你,去彌補你,好嗎?"
"沈競天,我永遠都不會原諒你對我的傷害!你也永遠也彌補不了我!感情是不能等量代換的.你要記住,我答應和你結婚,完全是因為我媽媽!你千萬不要妄想這是我給你的機會!而且,我和你結婚,你必須得答應我幾個要求."鼎鼎的眼神中依舊充滿著恨!
不管怎麼說,她都答應和我結婚了.這是一個好的開始,不是嗎?我沈競天還沒有遇到談不妥的生意.就算她是塊石頭,我也一定要把她捂熱!她和我談條件,好,我就答應她!
"你說你有什麼要求?"無可否認,我的話語裡充滿著欣喜.
"我和你結婚,不能擺酒,不能大肆宣傳.我們只能去民政局登記一下!另外,我要去讀大學.大學四年間,你不能干預我在學校的任何行為!"她的話語無異於當頭一棒!我明白我高興的太早了.她只是為了順從她母親的意思,答應"嫁"給我!實際上,她根本就不想嫁於我.她提出這樣的要求,不過是緩兵之計而已!這樣一來,我和她只能是名義上的夫妻,她更希望借上大學的藉口,拉開我們的距離.她想利用這四年的時間製造點什麼,讓我對她死心!
好聰明的女子,不愧是我愛的女人!如果我答應她,豈不是成全了她的"詭計"?豈不是放任她的自由?豈不是給自己製造"威脅"?可是,如果我不答應她的話,我就
連補償她的機會都沒有,更不要說今生擁有她了!擁有和她的結婚證,是我贏得她的第一個籌碼.我必須抓住這個機會!
不得不說,鼎鼎是個可以隨時給你"意外"的女子!我沒有料到,她在和我登記結婚的當天下午,就去了念大學了.最後,我還是通過我的私家偵探得知她現在在G城的X大.我沒有立刻飛過去,將她從G城拉回來.那樣只會引起她更加的反感,她是個典型的"吃軟不吃硬"的女孩.我更沒有去見張卯,因為我無法面對她,相信她亦如此.
商場上,我從來都堅信這樣一個原則:誰的耐性最好,誰才能夠笑到最後!對待感情,我也堅信這個原則.她不是要四年的"緩刑"嗎?好,我就給她,我倒要看看?誰的耐性更好.我要傾我餘生之力去得到她的愛,我一定要把她死去的心重新救活.
今夜,我已經打了她八個電話了,她不接,也不關機.有的時候,我真的覺得我們很像:一樣的不肯示弱,一樣的固執,一樣的自我!
鼎鼎,你可知道,我很想你!我願傾我的全力只為贏得你的回眸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