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餐桌旁,面前放着黑安格斯牛肉做的頂級牛排,旁邊的酒杯裡盛着波亞克紅葡萄酒。
他是一個很懂享受,也願意去享受生活的人。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他已過不惑之年,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私人訂制的西裝,筆挺又合體,江詩丹頓的鉑金腕表,在燈光的映射下閃閃放光。
他拿着刀叉的手,白皙又修長,高貴又靈活,看上去,像是一雙天生該去彈鋼琴的手,恐怕沒人會想到,這雙手,不知沾過多少人的血。
他進餐的速度不慢,但卻偏偏給人一種優雅的感覺。
刀叉靈活的將牛排切割成一個個的小塊,他不緊不慢地叉起,塞入口中,細嚼慢咽的咀嚼,悠然儒雅,溫潤如玉。
進餐中,他感覺有道灼熱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擡起頭,看到對面的餐桌,一位金發碧眼、皮膚白皙的女人正不時地偷看自己。
他嘴角微微揚起,慢條斯理地放下刀叉,骨節分明的手指夾在高腳杯,向對面的女郎舉了舉,而後,淺淺地喝了一口。
女郎玉面緋紅,眼角透着春色,緩緩垂下頭,故作不在意地繼續進食。
他臉上的笑意加深。
他不是歐洲人,生了一張純正的亞洲面孔。
身材也算不上高大,與大多數的歐洲男人相比,反而還有些單薄。
但他很清楚自己的魅力在哪。
成熟穩重,富庶多金,儒雅紳士,這些,正是他的魅力所在。
對面的那位女郎,他在心裡打了八十分。
三十左右歲的樣子,是他喜歡的年紀,身材高挑,凹凸有緻,是他喜歡的體型,至於樣貌,也稱得上是美豔動人。
最最關鍵的一點,她和他一樣,都是一個人。這很重要。
法國,素有浪漫之都的美譽,想來,今晚會是個美妙的夜晚。
他拿起餐巾,輕輕抹了抹嘴角,正當他準備起身,主動走過去的時候,口袋中的手機不合時宜地振動起來。
他暗暗皺眉,已然挺起的身形慢慢縮了回去,從口袋中拿出手機。
解鎖,點開來信。
「傑森,有人公布了你的信息。」
傑森,是他的代號,在他這部私人電話裡,很少會有人以‘傑森’這個名字來稱呼他。
布裡是他為數不多的朋友,知道他的過去,也知道他的現在。
他站起身形,同時把電話撥打過去。
看到他起身,對面的那名女郎臉色更加嬌紅,目不轉睛地看着他。
他向她微微一笑,但並沒有走過去,而是徑直的往餐廳的後門而去。
時間不長,電話接通。
「是誰出賣的我?」
「我不知道。」
「公布出去多少信息?」
「全部。我所知道的全部,還有一些是我不知道的……」
「多久了?」
「一個小時之前。」
「……」
「傑森,我隻能祝你好運。」
「呵呵!」他笑了,目光深邃地說道:「地獄見,布裡。」說完話,他果斷掛斷了電話。
他很清楚,像他這樣的人,身份一旦被曝光,接下來將會面對什麼。
他所有的仇家,都會通過他現在的身份,查到他所用的手機,再通過他的手機,來定位他現在所在的位置。
一個小時的時間,已經足夠他的仇家找上門的了。
事實證明,他的推測沒錯,此時他再想離開餐廳,已然來不及了。
當他走到餐廳後門所在的走廊時,後門突然打開,從外面快步走進來兩名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漢。
一個黑發,一個金發,五官深刻,都是歐洲人。
他看到了那兩名彪形大漢,兩名彪悍大漢也同樣看到了他。
那一刻,時間仿佛靜止了似的,雙方站在原地,誰都沒有動。
毫無預兆,他率先發難,箭步沖到黑發大漢的近前,順勢提膝,猛掂對方的胸口。
黑發大漢擡起雙臂格擋,嘭的一聲,他身形搖晃,向後倒退了兩步。
不等對方做出反擊,他再次躥到對方近前,手中的手機向前一推,不偏不倚,正插進對方的嘴巴裡,緊接着,他一拳擊出,整支手機被他硬生生地打進了對方的嗓子眼。
黑發大漢雙手捂住自己的脖頸,臉色憋得漲紅,身子依靠着牆壁,滑坐在地上,隻眨眼工夫,人便不動了。
身份已然暴露,手機對他而言,已經無用,反而還會成為仇家追蹤他的媒介。
金發大漢怒吼一聲,越過同伴的屍體,向他直撲過來。
他在向旁閃身躲避的同時,從口袋中快速拔出一支筆,手臂順勢向旁一揮,噗,筆尖插入金發大漢的脖側,大半截的筆身都沒入進去。
金發大漢向前踉蹌兩步,身子軟綿綿地癱軟在地上。
說時遲那時快,兩名彪形大漢,隻轉眼之間就變成了兩具屍體。
他看都沒多看一眼,推開餐廳的後門,快步走了出去。
後門外,是一條小巷子,沒有路燈,黑咕隆咚。
他走出沒幾步,突然間,巷口和巷尾同時射出刺眼的強光。
堵在巷口的兩輛轎車和堵在巷尾的兩輛轎車,前照燈同時點亮,把小巷子照得亮如白晝。
與此同時,數十名黑衣大漢分從巷口和巷尾走了進來,把他夾在當中。
沙、沙、沙……
一把把錚亮的開山刀出現在人們手中,刀身閃爍出刺眼的寒光。
他瞧瞧前方的衆人,再瞧瞧身後的衆人,緩緩擡起手來,把西裝的扣子解開。
嘩……
衆黑衣大漢一同發難,其中一人率先沖到他的近前。
他身形一晃,手臂向外揚起,西裝外套被他甩了出去,不偏不倚,正罩在那名大漢的頭上。
他一躍而起,下落時,胳膊肘向下猛砸。
咔!
他的胳膊肘正砸在對方的頭頂,頸骨被生生挫碎的脆響聲格外刺耳。
落地後,他身子向旁翻滾,閃躲開斜面砍來一刀的同時,順勢把落地的那把開山刀撿起。
他翻滾到牆角,身子依靠着牆壁停了下來,迎面而來的是三把開山刀。
他橫起手中刀,全力向上招架。當當當!隨着三聲脆響,空中乍現出三團火星子。
不等對方收刀,他連續出腳,嘭嘭嘭,一氣呵成的三腳分別蹬在三名大漢的小腹上,趁着對方踉蹌後退的空檔,他追上前去,分向左右揮出一刀。
兩側的兩名大漢閃躲不及,應聲倒地,正中間的大漢掄刀剛要向他劈砍,他身形一晃,閃到對方的身側,一走一過之間,鋼刀的鋒芒從對方的脖頸處抹過。
嘶……
猩紅的鮮血噴射出來。不等屍體倒地,他側身一腳踹出,把大漢的身子踢進後方的人羣裡。
嘩啦!
由巷尾沖殺上來的大漢被撞到一大片。他箭步上前,一刀刺出,刀鋒毫不留情的沒入一名大漢的胸口。
快、準、狠,格鬥術的三大要訣,已被他發揮到了極緻。
他的每一刀都是殺招,每一刀都是攻向對方最薄弱又最意想不到的要害。
雙方的火拼,在小巷子裡正式展開,刀光劍影當中,不時有血箭噴射出來。
倒在他腳下的屍體越來越多,漸漸的,潮濕的地面都快被鮮血染紅。
不知過了多久,雙方的血戰終於告一段落,數十名大漢,現在還能站立的隻剩下十幾人,二、三十具之多的屍體橫七豎八的倒在小巷子裡。
很難想象,這些兇神惡煞般的彪形大漢都是死在他一個人的手裡。
餘下的那十數名大漢提着開山刀,五官扭曲地怒視着他,不過在人們的眼中,都透出絲絲的懼意。
這就是傑森!最頂級的中間人,同時也是最頂級的殺手。
他就像《黑色星期五》裡的那個變態殺手傑森一樣,一隻殺不死的惡魔!
此時,他依靠着牆壁而站,頭上、身上全是血,已分不清楚哪些是他自己的,哪些是別人的,血珠順着刀尖不斷地向下滴淌。
他垂下頭,看了看胸前的兩處傷口,暗暗苦笑。
他以為自己的體能從未衰弱,而實際上,他的體質還是隨着年紀的增長在被慢慢的變弱。
如果再年輕十歲,哪怕再年輕五歲,他相信,解決掉眼前的這些敵人,他不會受一丁點的傷。
深吸口氣,他把手中刀交到左手,右手在褲腿上用力蹭了蹭,擦幹掌心的血水。
他提刀,主動向那十幾名殘存的大漢走過去。
接下來,又是你死我活的血戰……
當他解決掉最後一個敵人時,身上的刀傷已從兩處增加到四處,尤其是小腹處的傷口,又深又長,他不得不扒下一名大漢的衣服,死死系住腰間,否則,他擔心肚腹內的腸子會流淌出來。
他提着血跡斑斑的開山刀,走出小巷子,坐進一輛空車內。
他喘息得厲害,時不時地劇烈咳嗽兩聲,他扔掉開山刀,啟動汽車,直奔碼頭而去。
他在加來的碼頭有遊艇,隻要讓他登上遊艇,他相信,世上再無人能找到自己。
轎車啟動,風馳電掣般駛向碼頭。
深夜的街道,空蕩蕩的,他將車子的速度開到極緻。
碼頭已曆曆在目,當車子穿過十字路口時,斜刺裡突然沖出一輛裝載着集裝箱的大貨車。
即便他第一時間做出反應,把油門踩到了底,但還是稍慢了一點,車尾被貨車的車頭刮碰到。轎車在路上急速的旋轉,最後終於失去控制,打着旋的翻滾了出去。
不知過了多久,或許隻是幾秒鐘,又好像有幾個世紀那麼久,他感覺自己被人從車裡拽了出來。
「傑森,我們為了找你,找得很辛苦,也找了很久!」
話音,從對面傳來。
血,順着他的額角眉梢,流淌進他的眼睛裡,讓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染上一層紅彩。
隱隱約約中,他看到一名東方臉孔的青年站在自己的面前。
他問道:「你……你們是誰?」
「洪門。懂了嗎?」
他沒有再說話,無力地垂下頭。
他曾接過一筆買賣,刺殺昊天金控的大小姐,結果,這筆買賣就是個圈套,他派去的人,一個都沒有回來,不幸的是,這次的行動,非但未能傷到昊天金控的大小姐,反而傷了洪門老大的女朋友。
也正是因為這件事,他才萌生退意,打算徹底放棄中間人的身份,轉而去做一名正經的商人。
可惜,出賣他的人,不想給他轉行的機會,而洪門的人,更不會給他這個機會。
「你們,要殺我……」
「不,你現在不用擔心,我們會帶你回中國。」
「呵呵……」他笑了,斷斷續續地說道:「你們想讓謝先生親自動手殺我。」
「看來,你並不笨,但你做的事,卻很蠢。」
他身子向下癱軟,似乎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左右兩邊的大漢將他的雙臂死死架住,讓他的身子不至於倒下去。
就在他二人想把他架走的時候,他猛然提腿,一腳踹在左邊那人的膝彎處。
咔!
關節斷裂開的脆響聲清晰可聞,大漢的右腿反關節的彎曲下去。
他片刻都未遲疑,一記肘擊打在對方的面門上,將其擊倒在地。
另一名的大漢見狀,怒吼一聲,掄拳就打。
他快,可他更快。
他向下低身,讓過對方的拳鋒,身形提溜一轉,閃到大漢的背後,雙手探出,抓住對方腦袋的兩側,雙臂交錯,猛然一挫,就聽咔嚓一聲,那名大漢的頸骨被他硬生生地擰折。
站於他對面的東方青年揚了揚眉毛。
傑森的戰力,超出所有人的預料,包括這名東方青年在內。
他隻是一名中間人而已,可己方數十號兄弟都未能擒下他,反而還被他殺了個幹淨。
剛才他所乘的轎車被撞得那麼慘,而他也渾身上下全是傷,在這種情況下,他竟然還能傷人、殺人,生命力之頑強,意志力之堅韌,令人咋舌。
東方青年冷哼一聲,疾步上前,一拳擊向他的面門。
他向旁避讓,東方青年掄腿又是一腳,橫掃他的小腹。
這回他沒有再閃躲,隻是順着對方的橫掃,向後退了一步,把對方這一腳的力道降至最低。
硬受了對方的一擊,他感覺對方的腳尖似乎都順着小腹的傷口,踢進自己的肚子裡。
他悶哼一聲,不等對方收腳,他雙臂向回一摟,抱住對方的右腿,緊接着,他大吼一聲,向前急推。
東方青年不由自主地向後連蹦兩步,終於站立不住,仰面而倒。
來不及再繼續施展殺招,周圍無數的黑衣大漢已紛紛向他直沖過來。
他緊咬着牙關,向一座小碼頭踉踉蹌蹌的跑了過去。他的遊艇,就停泊在那裡。
東方青年從地上爬起,不慌不忙地拍了拍身上的塵土,舉目一瞧,他已經跑出了十多米遠。
他一隻手拿出手機,另隻手向左右揮了揮,示意手下人把槍都收起來。
他快速打出一行字,發送出去。
對不起東哥,我不能把傑森活着帶回中國了。
等他把信息發走後,舉目再瞧,傑森已經通過小碼頭爬上一艘白色的遊艇。
東方青年嘴角勾了勾,說道:「傑森,再見。」說着話,他手指在手機上劃動,快速撥出一個電話號碼。
隨着這個電話號碼撥打出去,那艘遊艇內突然傳出電話的鈴聲。
使出渾身的力氣,好不容易才爬上遊艇的人,在聽到電話鈴聲的瞬間,渾身的汗毛都豎立起來。
他沒有在遊艇內安裝衛星電話,也沒有放置手機,那麼……
來不及細想,他本能反應的從遊艇上跳了下去,可惜,還是遲了。
轟隆……
隨着一聲巨響,整艘遊艇瞬間化成了一團火球,直沖夜空。
那一刻,他感覺自己的身子變得很輕,很輕,仿佛飛上了雲端。
噗通!
落水聲讓他的頭腦恢複神智。
他能看到水面上正在熊熊燃燒的火團,他也能感覺到自己的身子正在不斷的往水底下沉。求生的本能,讓他死命的揮動雙臂,可是,他並沒有浮上去。
他向左右看了看,原來他的雙臂都隻剩下半截,連白森森的斷骨都露在外面。
他苦笑。
冰冷的海水不斷侵入他的體內,他的身子,也在不斷的下沉,好像一直要沉入無底的深淵,要一直沉入地獄。
原來,這就是死亡。
他這一生,給無數人送去死亡,現在,終於輪到了他自己。
他慢慢閉上眼睛。
死亡,並不恐懼,而死前那種徹骨的冰冷,靈魂被生生剝離出肉體,才是最令人恐懼的。
帶着腐臭氣味的潮濕陣陣襲來,讓他悠悠轉醒。
他的眼皮顫動了兩下,猛然,眼簾撩起,露出一雙似醉非醉、似醒非醒,仿佛蒙着一層迷霧的眼睛。
我,竟然還沒有死?
傑森清楚的記得,自己的信息被人公開,洪門的人追蹤而至,他與洪門精銳展開廝殺,在以一敵衆的情況下,他殺掉洪門數十人,硬是殺開一條血路,逃至加來碼頭。
可就在他登上遊艇,以為自己終於擺脫了追殺時,結果遊艇發生爆炸。
洪門的人早已查清楚他的一切,在他的遊艇上安裝了炸彈。
沉入大海時,他看到水面上正在熊熊燃燒的火團,感受到冰冷的海水不斷侵襲自己的身體,但求生的本能促使他死命的揮動雙臂,可是,不管他怎麼用力也浮不上去,他看見自己的雙臂隻剩下半截,連白森森的斷骨都露在外面。
他眼珠轉動,打量四周。
現在,他正處在一條狹窄的胡同裡,就在他的旁邊,是一個垃圾堆,令人作嘔的腐臭味,正是從垃圾堆裡散發出來的。
他想要起身,可是剛一用力,腦後便傳來鑽心的劇痛感。
他眯了眯眼睛,死死咬住牙關,讓自己不至於叫喊出來。
他不知道自己現在在哪,也不知道洪門的人是不是在附近,他不敢出聲,更不敢大喊大叫。
閉上眼睛,休息了一會,感覺後腦沒有那麼疼痛了,他雙肘拄着地面,費力地坐了起來。
猛然間,他仿佛意識到什麼,擡起雙手,放在自己的眼前。
這是一雙又白又胖的手,但絕不是他的手。
與他的手相比,這更像是他的屍體在海水中浸泡了十多天,膨脹後的雙手。
可他清清楚楚的記得,在他被炸飛的瞬間,雙臂都已經被炸斷了。
這不是我的手,我的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
他手扶着牆壁,顫巍巍地站了起來,後腦又是一陣劇痛。
他下意識地回手摸了摸,感覺掌心黏糊糊的,放下手掌一瞧,掌心裡全是血。
愣了片刻,他又低頭瞧了瞧,衣服不是他的,鞋子不是他的,甚至連這副身子都不是他的。
因為他沒有這麼矮,更沒有這麼胖。
他是個以冷靜著稱的人,但這個時候,心底裡還是生出一絲絲的寒意。
他依靠着牆壁,痛苦地閉上眼睛,腦仁仿佛要炸開似的,他擡手輕揉着自己的太陽穴,緩了好一會,腦袋不再那麼痛了,他方步履蹣跚地走出小胡同。
小胡同的外面是一條寬敞的街道。
天剛蒙蒙亮,街道上,車子和行人都很稀少。
他向左右看了看,眉頭緊鎖。
這裡不是他所在的法國,不是法國加來。在加來,根本沒有這麼寬的街道,也沒有這麼中國化的唐人街。
看到路邊有塊廣告牌,他快步走了過去。
在廣告牌前站定,他閉着眼睛,做了三次深呼吸,才慢慢挑起眼簾。
廣告牌的玻璃面仿佛鏡子一樣,把他的身形映射在上面。
隻看了一眼,他的眼簾立刻又垂落下來,而後他擡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雙眼,重新再看,和剛才一樣,映射在玻璃面上的模樣沒有絲毫的改變。
那是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他的五官樣貌,很難用言語來形容,腦袋是圓的,身子也是圓的,冷眼看上去,好像一隻大球上面安裝了一隻小球。
由於臉上的肥肉太多,連五官都被擠得看不真切,一張又大又圓的白臉上,還長滿了一顆顆紅點狀的粉刺。
他身上穿着運動裝,很是肥大,袖口要向上拉起好多才能露出雙手,至於褲腿,長得已經能拖地了。
他這一生,經曆過無數次的大風大浪,也經曆過許多稀奇古怪的事,但睜眼醒過來,發現自己突然變成另外一個人,這種稀奇事,他還真沒經曆過,見所為見,聞所未聞,同時也令他毛骨悚然。
正當他站在廣告牌子前怔怔發呆,還處於極度震驚和茫然之時,一名穿着橘色馬甲的清潔工阿姨從他身邊走過,還時不時地斜眼瞅瞅他。
他猛然反應過來,三步並成兩步,追上那名清潔工阿姨,問道:「請問,這裡是中國?」他用的是字正腔圓的漢語。
恐怕除了中國,世界上也再沒有這麼中國化的街道了。
清潔工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像是看一個精神病患者。
「不是中國,還是美國啊?」
「這裡是中國的哪裡?」
「F市啊!」
F市!他聽說過,中國東北的一座城市,隻是,自己為什麼會在這裡,又為什麼會變成這副模樣。
他忍不住揉了揉越來越痛的腦仁,喃喃說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轟!
猛然間,他的腦袋裡仿佛有一顆炸彈突然炸開了似的,一段段的畫面在他腦中浮現出來,信息量之大,讓他忍不住蹲下身形,雙手抱住腦袋,低聲的嗚嗚哽咽。
這些閃現出來的畫面,與他完全無關,確切的說,是一個陌生少年人的短暫記憶。
少年的名字叫吳盡歡,中國F市人,今年十七歲,就讀於F市的第十一中學。
吳盡歡的父親吳明,是一名軍人,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因公殉職了,可以說他對父親的記憶很少,在他的記憶裡,大多都是他的母親。
可能自小沒有父親的關系,他的母親對他格外寵愛,甯可一天做兩份工,也要讓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魚大肉。
吳盡歡之所以會這麼肥胖,與他母親的嬌慣也是有直接關系的。
雖說有一位烈士的父親,但吳盡歡並沒有繼承他父親的優點,初中的時候就開始不願意上學,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逃課成了常態。
初中畢業後,託關系好不容易才上了高中,之後愈加變本加厲,常常兩三天不去學校,終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裡,是昨晚參與兩撥小混混的鬥毆,結果挨了一記悶棍,被人給直接打暈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裡由足足昏迷了一個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謂的哥們、兄弟們,竟然無一人來找他,更無人把受傷的他送到醫院。
結果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吳盡歡已經不再是吳盡歡,而變成了他。
「小夥子,你……你沒事吧?」
不知過了多久,耳邊傳來關切的問話聲讓他驚醒過來。
他慢慢把抱住腦袋的雙手放下,迷離的雙眸看向站在自己身邊的清潔工阿姨。
他現在很清醒,但他的眼睛卻偏偏給人一種似醉非醉的迷離感。
看着他水汪汪、霧蒙蒙的眼睛,即便已經上了年歲的清潔工阿姨都有片刻的失神,她結結巴巴地說道:「小夥子,你的頭受傷了吧,出了好多的血……」
隻是一記悶棍而已,若換成以前的他,他恐怕連眼睛都不會眨一下,可吳盡歡卻因為這記悶棍,魂飛魄散,而他,則重生進了他的身體裡。
他不是普通人,常年行走在生死邊緣,早已讓他練就了無論遇到什麼事,都能保持冷靜的本事。
雖說借屍還魂這種事很詭異,詭異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沒有太排斥,隻是搞不明白這等詭異之事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但無論事情發展到哪一步,都不會比死亡更差了。
作為已經死過一次的人,隻要能活着,隻要還能喘氣,就已經是天大的幸運。
如果死亡的結局,是新的開始,那麼自己的死亡,倒真的是賺到了。
他緩緩站起身形,對清潔工阿姨笑了笑,說道:「我沒事,隻是摔了一下,腦袋磕了個小口而已。」
「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吧,腦袋受傷可不是小事啊!」清潔工阿姨好心地叮囑道。
「嗯。」傑森,不,他現在已經不再是傑森,他擁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全新的身份,吳盡歡,第十一中學即將升高三的學生。
突然之間,他有種想仰天長笑的沖動,洪門的人再怎麼神通廣大,再怎麼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算到,自己死後,竟然會重生在一個少年人身上。
他拍了拍自己的頭頂,說道:「剛才有些發昏,現在好多了,阿姨不用替我擔心。」
清潔工阿姨又仔細看了看他,確認他沒有大礙,便推着裝滿清潔工具的小車走開了。
目送她走遠,吳盡歡退回到廣告牌近前,看着映在裡面短粗胖的身影,他微微眯縫起眼睛,說道:「吳盡歡,以後,你的人生,由我來幫你完成!」
過了片刻,他慢慢湊近廣告牌的玻璃面,近距離的觀察自己的眼睛。
睫毛長,眼睛細,眼角微微上彎,形狀看上去像桃花的花瓣,眼黑多,眼白少,黑白並不分明,水汪汪、霧蒙蒙,給人一種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迷離感。
現在他總算明白剛才清潔工為何會瞅着自己的眼睛愣神了,即便是他,在對着鏡子看自己眼睛的時候,也會看有些晃神。
過了好半晌,他才緩緩吐出一句:「好一對桃花眼。」
一個人,倘若生了一雙桃花眼,哪怕相貌生得平凡點,也會很勾人。
隻可惜吳盡歡太胖了,胖到臉上的肥肉都快把眼睛都擠成一條縫,桃花眼生在他的臉上,隻會顯得他色眯眯的,很猥瑣。
他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嫌棄地撇了撇嘴。
這一身的肥肉,讓他感覺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鎧甲,即便是站着,都有胸悶透不過氣的感覺。
這樣的身體,他一天也忍受不了,必須得把這身肥肉卸掉。
他擡手再次摸摸後腦勺,還有些未幹的血跡,若是以前,他不會在乎,但這副身體太弱了,如果不去處理,他擔心自己會流血緻死。
吳盡歡把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最後隻找出兩枚一元和一枚五角的硬幣。
即便有些年沒有回國,對目前中國的情況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也不會蠢到認為這兩塊五毛錢夠他去醫院包紮傷口的。
還是先回家,自己處理一下吧。
這裡距離吳盡歡的家不算近,但也不遠,憑着腦中殘留的記憶,步行半個鐘頭,他走到一片住宅區。
這片住宅區裡的樓房已經有些年頭了,許多樓房的牆皮都已脫落,看上去灰突突的。
地面凹凸不平,有不少的水窪,因為天氣炎熱,地上還有積水的關系,空氣中散發着難聞的氣味。
吳盡歡暗暗歎口氣,早已經過慣了貴族般生活的他,現在竟然要住在這樣的地方,還真有些不太適應。
他做過娃娃兵,做過傭兵,做過殺手,最後又做了中間人,他的積蓄很多,隨便取出一點,都足夠他舒舒服服過完下半輩子的。
不過現在,他一分錢也拿不出來,不用去調查他也能判斷得出來,他名下的那些銀行賬號早已被監控了,隻要稍微動一動,他的仇家就能追蹤而至,找上門來。
對於現在的他而言,連點反抗的餘地都沒有。
想到仇家,他自然而然地想到自己被炸碎的身體,想到自己沉入大海被活生生的淹死,他下意識地握緊了拳頭。
恨嗎?當然恨!被殺之仇,又怎能不恨?
他倒不恨置他於死地的洪門,畢竟他動洪門的人在先,人家來尋仇也屬正常。
就算洪門的人不找上他,也會有其它的仇家找上他的。
他恨的是那個在暗中出賣他的人。
熟悉他的身份和底細的人並不多,都是與他最親近的人,五根手指頭都能數的過來,也恰恰是這樣,那個人的背叛才更加不可原諒。
隻是,於他現在的身份而言,想把那個背叛他的人查出來,太難了。
「吳盡歡!」
突如其來的一聲怒吼,讓正在胡思亂想的吳盡歡回神。
隻見停在小區門口的一輛警車的車門打開,從裡面走出來一名三十左右歲的青年警察。
這人身材高大,肩寬背厚,相貌堂堂,隻不過此時他臉色陰沉得嚇人。他手指着吳盡歡,正對他怒目而視。
吳盡歡下意識地擡起手,插進自己的口袋裡。
以前,他的口袋中總會習慣性的放着一支筆。
筆,是用來寫字的,但在他的手裡,筆卻是能置人於死地的利器。
但現在,他的口袋裡空空如也,什麼都沒有,這才恍然想起,這已經不是他自己的身體了。
他插進口袋中的手也隨之又抽了出來。
青年如同見了仇人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近前,怒聲質問道:「昨晚你去哪了?你真是越來越不像話,還學會夜不歸宿了?你知不知道,喻姨找你都快找瘋了……」
吳盡歡的腦中閃過一連串的記憶片段,很快,他便知道了這名青年究竟是誰。
他叫馮繼中,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他的父親馮正雄,則是市局局長。
馮正雄和吳盡歡頗有淵源,他的父親吳明和馮正雄是戰友,十多年前,在一次緝毒行動中,吳明不幸中彈犧牲,作為特戰隊隊長的馮正雄也受了重傷。
傷愈之後,他便專業到了市公安局工作,一步步做到市局局長的位置。
對於戰友的不幸犧牲,馮正雄很是自責,對於戰友的遺孀,馮正雄也很是照顧,早些年,還時常帶着禮物來家中做客。
不過吳盡歡的母親喻歡,對他始終沒有好臉色,認為丈夫的犧牲,就是由於馮正雄的失職造成的。
喻歡的心結,馮正雄能夠理解。
漸漸的,他便很少再到吳家,改而讓兒子馮繼中代自己過來。
喻歡對馮繼中的態度還是很不錯的,並沒有因為馮正雄的關系而遷怒到他身上。
對於吳家的狀況,馮繼中可以說是了如指掌,也正因為這樣,他才會對吳盡歡失望透頂,怒其不強,恨其不爭,對他的態度也越加的嚴厲。
弄明白其中的關系之後,吳盡歡緊繃的神經鬆緩下來,他迎上前去,說道:「馮哥,你怎麼在這?」
馮繼中比他大十好幾歲,但論輩分,他倆的確是平輩。
「你說我怎麼在這?昨晚你到底去哪了?」
「摔了一跤,在條小胡同裡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宿。」吳盡歡故意擡起袖子聞了聞,五官都快扭到一起,說道:「馮哥,你聞聞,現在我身上還帶着臭味呢!」
馮繼中沒好氣地把他遞過來的胳膊打到一邊,見他衣領上粘有血跡,他快步走到吳盡歡的背後,看到他後腦勺的傷口,他眉頭緊鎖,問道:「這是摔的?」
「是啊!」
「從你小子嘴裡聽不到一句實話!」馮繼中瞪了他一眼,懶得追究,甩頭說道:「上車!」
吳盡歡揚了揚眉毛,說道:「馮哥,隻是摔一跤而已,也不用去警察局吧。」
「誰要帶你去市局?去醫院!你這個樣子回去,你媽還指不定怎麼擔心呢!」
吳盡歡一笑,說道:「馮哥,先說好了,我身上可沒錢。」
「少廢話!快上車!」馮繼中不耐煩地甩頭催促道。
有人肯主動花錢為他治傷,他當然樂於接受,誰會傻到和自己的身體過不去?當然了,這個身體在幾個小時之前還不是他的。
見他老老實實地坐進車內,沒有像往常那樣和自己執拗,馮繼中忍不住多看了他兩眼,說道:「你今天倒是變乖了不少。」
以前,吳盡歡總是嫌他管東管西,見了他就躲,而且也很少會叫他馮哥,今天也不知道這小子吃錯了什麼藥。
吳盡歡扭頭,對他笑呵呵地說道:「現在的我,不會再像以前的‘我’那樣了。」
在市局裡有人,這是多好的人脈,有這層關系在,完全能在F市橫着膀子晃。
可惜,這吳盡歡明明手握着一把好牌,卻是以最爛的方式把牌打了出去。
還跑去當什麼小混混?暴殄天物。
這種錯誤,他不會犯,有價值的人脈,他得牢牢把握住。
馮繼中詫異地看着他,問道:「你小子不會又在外面犯了什麼事吧?和上回一樣……」
話沒說完,他猛然頓住。
吳盡歡不解地問道:「上回?上回什麼?」
「算了,沒事,算我沒說。」馮繼中顯然不願意就此事多談。
吳盡歡聳聳肩,也未多問。不管以前發生了什麼事,都與他無關,現在的他,要過自己全新的生活。
想到新的生活,他又想到了重生前的事。
英國有一家老牌的遊艇制造公司瀕臨破産,正在對外出售,價格談不上便宜,但也不貴,要價二百五十萬英鎊。
像這種老牌的又經營不善的公司,英國有很多,真正能賣出去的,屈指可數。
他對這家遊艇公司倒是很感興趣,花費不少的時間和精力去做了調查和研究。
這家公司並沒有到無藥可救的地步,隻是發展方向錯了,可以說它的實際價值被嚴重低估。
他原本已經計劃好了,把這家遊艇公司買下來,從此以後,做個正經八百的生意人。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還沒來得及付之行動,就慘死在仇家的手裡。
現在,他仍對這樁生意感興趣,畢竟在他眼中這是一樁穩賺不賠的買賣,機會難得。
隻是重生之前,二百五十萬英鎊對他來說,雖不算是個小數目,但也能負擔得起。
而現在的他,一個口袋裡隻有兩塊五毛人民幣的他,二百五十萬英鎊當真是個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文數字。
想到這裡,他輕輕歎了口氣。
世間萬事,有一利就有一弊。
他從一個惡貫滿盈的中間人,變成了一個平凡的學生,從不惑之年,變成十七歲的少年,何其幸運,但同樣的,以前拼死拼活累積數十年的積蓄,全部蕩然無存。
正琢磨着,他敏感地察覺到來自於自己身旁的注視。
他扭頭一瞧,正看到馮繼中在目不轉睛地盯着自己。
他微微皺眉,說道:「路在前面,不在我臉上,你看我做什麼,看路啊!」
「我怎麼突然感覺你像是變成了個小老頭子。」馮繼中這話並不是在開玩笑,在吳盡歡的臉上,尤其是在他的眼中,剛才有那麼一瞬間,他當真看到了滄桑。
在重生之前,吳盡歡這大半輩子經曆過的事太多太多,在緬甸做過娃娃軍,而後到非洲繼續做娃娃軍,長大之後,又轉做傭兵,職業殺手,再後來,他又由殺手轉做了中間人,可以說他的心態,比同齡的中年人都要老成,都要滄桑。
「曾經滄海難為水吧。」說着話,他向後依靠,後腦碰到椅背上,他誇張的嘶了一聲,疼得直咧嘴。
「該!」馮繼中狠狠白了他一眼,收回目光。
路上,馮繼中給吳家打了個電話,告訴喻歡,他已經找到吳盡歡,不用再擔心。
到了醫院,吳盡歡的後腦勺被縫了兩針,傷口不大,但卻很深,否則的話,也不會血流不止。
頭上纏着一圈白紗布,吳盡歡跟着馮繼中離開醫院。
兩人就近去了醫院附近的大排檔,吳盡歡細嚼慢咽地吃着油條,時不時地喝口豆漿。
看他那副斯文的樣子,馮繼中差點被逗樂了。
感覺一宿不見,這小子好像變得不太一樣了,人還是那個人,卻比以前成熟了許多,就連他那張胖得變了形的大肥臉,現在看起來都不再那麼令人討厭了。
喝了一碗豆漿,吃了兩根油條,吳盡歡放下碗筷,不再多食。
馮繼中好奇地問道:「飽了?」
吳盡歡的飯量他還是知道的,兩根油條,一碗豆漿,那隻夠塞他牙縫的。
「沒飽,但也不能再吃了。油炸食品,吃進肚子裡,除了能增肥,再有就是能緻癌。」他抽出一張餐巾紙,擦了擦嘴角。
馮繼中險些把自己口中的豆漿噴出去,一向貪食的吳盡歡,竟然能說出這樣的話,自己不會是幻聽了吧?
他看了吳盡歡好一會,搖搖頭,嘟囔道:「我真懷疑你小子是不是中邪了。」
吳盡歡眼眸一閃,淡笑未語。
飯後,馮繼中送吳盡歡回家。
車上。
吳盡歡問道:「馮哥,有沒有能賺錢的工作,介紹介紹。」
馮繼中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盤,一手摸進口袋裡,說道:「你還未成年,現在沒地方招童工,你的任務就是學習。」說這話,他把錢夾掏了出來,問道:「要多少?自己拿。」
吳盡歡看眼他的錢夾,舔了舔嘴脣,老神在在地說道:「兩百五十萬。」
馮繼中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到,氣道:「你小子逗我玩呢?」
「英鎊。」吳盡歡又補了一句。
「還英鎊?如果我有兩百五十萬英鎊,那我也不用去上班了,天天坐在家裡數錢得了。」
馮繼中從錢夾中抽出五張百元的鈔票,塞進吳盡歡的手裡,說道:「就這麼多,愛要不要。」
吳盡歡知道馮繼中是個面冷心熱的人,對自己很照顧。
他隻是一名底層警察,為人又正值,沒有灰色收入,一個月也賺不了多少錢,對自己一出手就給五百塊,也當真稱得上是大方了。
他剛擡起手,想把錢遞回去,馮繼中闆着臉說道:「別和我撕吧,給你你就拿着,以後,讓你媽少操點心,這些年,你媽不容易。」
喻歡娘家那邊有沒有親戚,吳盡歡不清楚,反正從來沒見過,吳家這邊的親戚倒是不少,不過有跟沒有差不多。
這些年,喻歡一直未改嫁,基本就是她一個人拉扯着孩子,又當娘又當爹,日子過得的確很辛苦。
吳盡歡沒有再推辭,擡起的手也放了下去,說道:「馮哥,這錢以後我會加倍還你的。」
從小到大,真正對他好的人不多,也正因為這樣,他受人恩惠,哪怕隻是一丁點的恩惠,他都會銘記於心。
馮繼中笑道:「你小子好好學習,以後考上大學,找份體面的工作,就算是還我錢了。」
馮正雄對馮繼中說過很多次,他的命,就是用吳明的命換回來的,馮家永遠都欠着吳家一份救命之恩,照顧喻歡和吳盡歡,也是馮家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