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的夏天,陽光像蘸了辣椒水,曬在人身上火辣辣的燙。空氣像是稠住了,仿佛能把人窒息。
夏雨涵一進家門,一股悶熱和來自下水道的異臭撲鼻而來。她感覺自己快要瘋了!
她趕緊扔下手袋,放下手中拎著的菜,轉過身去推開大套間裡設置為簡易廚房旁邊的玻璃窗和連通著一個小陽臺的木門。
隨著門窗的開啟,隔壁小孩子的哭鬧聲和不遠處小工廠的噪音同時流入,讓她頓感頭暈目眩。但,至少室內通風了,房間裡的味道也似乎淡了點。
她站在門邊,凝視著斜斜的陽光血紅血紅的映照下那閃著異樣光芒的高聳的樓群,她感覺是那麼的遙遠,又是那樣的讓她無限嚮往。
夏雨涵的野心,就像她對這座城市的熱愛一樣,埋得很深,也很固執。她相信憑著自己的才貌雙全,即使有那麼一點的傲氣,那麼一點的清高,她也會在這個繁華的海濱城市闖出一個屬於自己的天地。至少可以擁有一份讓她感覺華麗的生活。
她原以為不再回到那個生存了十八年的貧窮的,荒涼的小鎮,就離成功跨進了一大步。她原以為不用再面對父母一天一小吵,三天打一架的無奈,就能追尋屬於自己的幸福。可是現在她才發現,自己離夢想中的成功和幸福就如同天與地之間的距離——永遠無法跨越。
她轉身坐在床上,擦拭著臉上的汗水,隨手打開了床邊的電風扇。電風扇伴隨著精疲力竭的轟鳴聲搖頭擺腦地在屋子裡又掀起了一股熱浪。這破天氣!熱到什麼時候是個頭啊!
她有點氣餒地抓起桌子上的一本雜誌扇著風。發現對面牆壁上有一隻蟑螂正自由自在地來回穿梭,仿佛感覺不到夏日的殘酷。她定定的看著它,空虛從很多方位向她聚集。
這一間不到十坪的城中村簡易房就像一個又悶又熱的籠子一樣困住了她的青春,困住了她的嬌美。
本來以為今天下午老總讓她去送個檔,自己得以偷懶早回家做些好吃的。沒想到在超市門外竟然意外地遇見了毛敏初。
她差點都認不出她了!
毛敏初當時從超市門口停車場的一輛銀色的小車上下來。披著長長的大波浪卷髮,戴著一副寬邊的大太陽眼鏡,穿著吊帶的絲質飄逸長裙——這是她一直夢想要的樣子。她忍不住多看了幾眼。
沒想到「她」竟然笑著和自己打招呼。她做夢也沒有想到這個讓自己羡慕的女子竟是同鄉的大學同學——毛敏初!
接下來的她當然是菜也買不成了,跟毛敏初一起去了商場頂樓的旋轉咖啡廳敘舊。
她沒有想到,當年毛敏初也和自己一樣,沒有回家鄉當一名小學教師,而選擇留在了這個城市。她更沒有想到,當年的小麻雀今天比自己更早地蛻變成了金光閃閃的鳳凰。
沮喪,委屈,惶惑像三把磨得尖利的刀一下一下由輕而重地刺著夏雨涵的心。她心裡的那一點一直高踞不去的驕傲慢慢地瓦解。三年來歷經的所有的困苦和不如意像爛布條似的塞在她的腦袋裡,又漲又痛,亂哄哄地絞成團,連成片,越積越多。
想當年自己還是中文系的校花呢!毛敏初?!她算什麼?一個隻會在男生面前嬌揉做作,賣弄風情也得不到青睞的女孩,憑什麼今天就能穿著名牌,開上了小車,在西餐廳裡揮金如土。據說還住在高檔社區裡。
她就不明白了,毛敏初有什麼是比自己優秀的?為什麼同一間大學,同一個班級,同一個小鎮出來的,家庭背景也差不多的兩個女孩在畢業三年後重遇,會有那麼大的差距。
唉,要不是中途毛敏初接了個電話急著走,她還不知道要怎麼樣才能拒絕她打算送自己回家的念頭。她真的不想讓毛敏初知道自己住在那樣一個破地方。
自己僅有的自尊和驕傲不想輕易瓦解在她鄙視的眼光裡……至少她是這樣覺得的。毛敏初一定是想看自己的笑話!
手機響了。不用看,她也知道是秦剛。除了秦剛,還有誰會打電話給她呢?
她冷冷的笑笑,懶洋洋地開口:「秦剛。」
「親愛的,我要加班,不用等我吃飯了。嗯?」
「嗯。」
她一下子就掛斷了電話,提不起一丁點的興趣像往日一樣關切地叮嚀他幾句。她能想像得到電話那一頭的秦剛呆頭鵝一樣的表情。
秦剛是她的大學同學,也是中文系赫赫有名的才子。如果不是出生在一個——用現在的話說,太「原生態」的小鄉村,也許他會很有作為。當年自己就是被他的那一身才氣和傲骨吸引,以至於拒絕了太多「財大氣粗」的追求者。現在想想,才氣、傲骨頂個屁用!還不如一張百元大鈔來得實在。
夏雨涵歎了一口氣,倒在了床上。天色漸漸暗下來了,房間裡的物體隱入灰藍色光線裡,變得模糊不清。可她卻不想開燈,不想看見這個「籠子」裡的所有擺設,也不想看見自己,更不想面對的是這個讓自己頻臨絕望的現實。
回憶像一扇久沒開啟的窗,發出依依呀呀的難聽的聲音緩緩在她的眼前開啟。
大學是夏雨涵和秦剛最幸福的辰光。他們常常一起爬山,一起去當家教。一起去學校圖書館看書,一起在學校小禮堂看廉價電影,一起分享一份學校飯堂一葷兩素的飯。他們幾乎所有的活動都在校園裡,他們幾乎過著相當赤貧的生活,可是依然快樂。
畢業以後,秦剛一直想回到那個培育他成才的鄉村學校當一個光榮的人民教師。他很激動地一遍又一遍向她講述村裡人對他所有的祈望和期盼。他很痛心地向她回憶走進校園的那一年他每一分的學費裡都滲透了鄉里人的血汗。
可她執意反對。她連那個比他的小鄉村還好上一百倍的小鎮都不願意回去,又怎麼可能甘願陪著他回到那個原始的地方?何況她也知道秦剛在家鄉已經沒有其他的親人了,他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出去打工,遭遇了一場車禍,雙雙遇難。在他十一歲那年,連最後陪伴他的爺爺也過世了……秦剛是一個吃百家飯長大,走進大學的孩子。所以他怎麼也不會忘記家鄉人的情義。
他們曾經為此吵了無數的架。卻一次也沒有想到分手。他們最終還是堅守了永遠在一起的誓言,選擇共同留在了這座帶給他們無數幸福的城市。
可留下來就意味著要面對更多的難關。工作,住房就像兩座大山壓得他們氣都喘不過來。
剛畢業的那一年暑假,他們還能以找工作為由,賴在學校的宿舍暫住。但是面對千軍萬馬似的求職者隊伍,他們都如大海撈針般的困難。單位太少,求職的人太多,再加上他們的專業又沒有什麼特長性,機會也就更少。儘管每一次失望而歸都讓她想痛哭一場,但是有秦剛在身邊,她都有不輕言放棄的感覺。
好不容易,她才憑自己稍為優越的容貌應聘了一個貿易公司前臺的職位。而秦剛就更無可奈何了,只能到一個超市里當一名理貨員。什麼理想,什麼抱負,在現實面前只能是一個漂浮在半空中的肥皂泡泡,只要輕輕一撮,就化成了烏有。
更讓她挫敗的是租房子。
看著滿世界一幢幢林立的石頭森林,卻無法在其中找得到他們可以容身的居所。誰不想住樓房?誰不想安居在花園社區?可身上沒錢啊!
輾轉了好些日子,他們才在離城區不遠的興隆新村的一棟小舊樓找到一間剛空置出來的房子。
興隆新村位於城鄉結合部。那附近開發了一個工業園,很多合資、獨資企業的廠房都在那裡落地生根,以至於引來了大量的外來人口。
而興隆新村的居民自然是不會放過這樣的商機,幾乎每家每戶都自己圈地搭建了相對簡陋的平房和兩層樓房的建築。然後以大大低廉於城區租住房子的價格租出去,也因此村裡的租住環境和人員都極為混雜。
如果還有選擇的空間,夏雨涵是怎麼也不願意住在這樣的地方的。
每當想起那時拖著行李走在村子中央的那條細沙土路上,撲騰撲騰的灰塵卷起老高。那路邊無規則堆放著的垃圾和無遮無掩的臭水溝,還有間或跑動著的拖著兩管鼻涕,髒兮兮的小孩,都讓夏雨涵的心充滿悲涼。
她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離開校園,踏足社會的人生竟然是從一個貧民區似的地方開始。
可無論怎樣,生活還得繼續。當時她想:沒有什麼啊,年輕人總得受點挫折。古書亦雲:「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
那時候,對明天,對未來,她的心裡是充滿希望的。希望是一種振奮精神的藥品,它可以使人在明確等待方向和期限的過程中達到亢奮……可希望永遠是希望,現實只能是現實。三年了,他們依然在那條最初的起跑線上日夜不停的奔波。
朦朧中,夏雨涵感覺有一雙充滿熱情和汗漬的手撩起了她的衣服,解開了她的乳罩,熟悉的體味充斥在她的唇間和鼻翼。
是秦剛!
她的身體有了逢迎的衝動,可腦子卻在一瞬間清醒地閃過厭惡的情緒。她很用力地撥掉了他的手。轉過身擰開了燈。
刺眼的白熾燈下,秦剛的臉上閃過了一絲愕然地神色。他坐起來,低聲關切地詢問:「怎麼啦?在公司受氣了?」
「不關你的事!」
「說出來好不好?說出來會舒服點的。」
夏雨涵瞪著他,嘴角扯起輕蔑的笑:「說說說,說什麼啊?跟你說有用嗎?你就除了在床上還頂點用之外,還有啥用啊?」
她就是想激怒他。她挑著詞兒來激怒他。
可秦剛還是一如既往地儒雅,好脾氣。這是她以前最欣賞他的地方。可是現在她卻想:不就一個農民的兒子嗎?不就一個超市的理貨員嗎?儒雅根本就不配你的身份!好脾氣頂個鳥用。
這一刻,她是多麼渴望看見他被激怒的樣子,然後強勢地,粗暴地撕去她身上的衣物,像一匹狼一樣的瘋狂地佔有她。佔有她心底所有的落寞,所有的苦澀。
可是他沒有。
秦剛見夏雨涵有點生氣的意味,便伸手拍拍她的肩,像是哄小孩那樣哄著:「好好好,不要生氣了,你躺著休息,我來做飯好不好?」
「秦剛!你要明白,這不是誰做飯的問題!」
秦剛默默地看著夏雨涵,沒有說話。從他佈滿血絲的眼睛和身上的白襯衣上沾著的污垢,可以看得出他已經極其疲憊。只是他愛她,他願意為她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辛勞。他願意為她承受更多的委屈和困頓。
夏雨涵明白的。她的心何其不柔軟?可是理想的幻滅,內心的企望像兩把熊熊燃燒的火焰烤炙著她的心。
忽然之間,所有的悲傷都湧上了她的眼睛:「至少,先讓我離開這個見鬼的地方!」
「那……我們到路口的小餐館點一些你喜歡的東西吃好不好?」
路口的小餐館?夏雨涵一想到小餐館裡滿是油膩的桌椅和到處亂飛的蒼蠅,還有那沾滿油污的鍋爐就想吐!哪裡還有喜歡吃的東西?
她騰地跳下床,扯過丟在床腳的手袋,扔下一句:「不用了!」就飛快地跑了出去。
「雨涵!」
秦剛的呼喚讓夏雨涵遠遠的拋在了身後。
沮喪、厭惡、委屈……不斷地在她的心裡迴旋。愛情在這一瞬間讓她狠狠地踐踏了在腳下。
夏雨涵一鼓作氣跑出了好長一段的路。回頭看看,秦剛並沒有跟來。她心裡有些失望,有些懊惱,又似乎松了一口氣。
可是她又能去哪裡呢?在這個生活了六年的城市,除了秦剛,自己是一無所有!
夜晚,村子裡的路沒有路燈。只有路邊幾戶人家零星開著的燈火透出一點光來,朦朧而詭異。
夏雨涵看了看前面黑幽幽的路口,又看了看身後住房依稀看得見的亮著的暗沉卻溫暖的燈火,既不敢前行又不甘願就這樣回去。
秦剛,你追出來一次會死啊?!她心裡忍不住詛咒著。
這時候,手機響了。她心裡不免有些得意!他還是很在乎她的,即使她這樣無理取鬧。是吧,是自己無理取鬧吧?還用那麼惡毒的話傷害他。畢竟要留在這個城市是自己的主意。如果當初肯回到出生的那個小鎮,現在怕且也有一份安安穩穩的工作單位了。
夏雨涵接通了電話,卻故意不出聲。
過了好幾秒,電話那頭才傳來一個女子猶疑的聲音:
「喂,是夏雨涵的手機嗎?」
是毛敏初?!這麼晚了,她怎麼會找她?!
「毛毛,是我。」
毛毛這名字是大學裡同學為毛敏初取的昵稱。
「哎呀,你剛剛怎麼不出聲啊!我還以為打錯電話了呢。」
「呵呵呵呵,不好意思,我沒想到是你嘛。」
「你在哪啊?出來喝酒吧。」
「喝酒?現在?」夏雨涵有點犯難地向四周看了看,「這麼晚了,我這裡怕是攔不到車……而且我還沒吃飯呢。」
「還沒有吃飯?!」毛敏初的聲音誇張地低喊,然後吃吃地笑了,「和秦剛吵架了吧?告訴我你的位置,我去接你。」
放下電話,夏雨涵發了一會兒愣:讓毛敏初知道自己住在這麼髒亂的地方多丟臉啊!可是不告訴她,自己根本不可能去赴約。再說了,晚上燈紅酒綠的世界自己是一次都沒有見識過呢!現在有機會,幹嘛不去嘗試一下?
她又低頭看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貼身的牛仔褲,鑲著小荷葉邊的白色短袖衫,因為剛剛穿著睡了一覺,有點皺皺的,但也不至於太失禮。
突然她有一種很不甘心的感覺。難道自己一輩子就這樣落魄著?羡慕著別人的衣錦鬢香?這使得她有些傷心,卻又不願承認自己對毛敏初的嫉妒。
「嘀嘀。」汽車的喇叭聲敲醒了夏雨涵的沉思。眼前明亮的兩道車燈讓她不由得皺起了眉,抬起手擋在眼前。
「雨涵,上車啊!」毛敏初從搖下的車窗裡探出頭來,微笑地招呼道。
夏雨涵一邊微笑著向她招了招手,一邊急忙跑上前上了車,她不想讓毛敏初更多的關注到背後這個隱藏在陰暗裡簡陋的村落。
沒想到,毛敏初輕輕地籲了口氣,說:「沒想到我又回到了這裡……雨涵,不知道吧?我以前也住在這兒。」
「什麼?!不會吧?我怎麼從來沒有見過你。」
「傻!這村子看著不大,可圍著繞一圈也需要不少時間吧?再說了,無緣對面不相逢啊!」
也是,人生的每一場相遇,別離,重逢都是命裡的定數。而毛敏初,此時讓自己重遇,是否預示著她將是自己人生中的另一扇門:一扇輕輕推開,就能離夢想更近一步的門。
「毛毛,我們去哪裡?」
毛敏初抬起手,手腕上是一個精緻的女裝表。
夏雨涵在電視廣告上看過這一款手錶——浪琴。好像怎麼也得一萬來塊錢一隻吧。自己在夢裡也曾經擁有過……她對自己苦澀的笑笑。
「九點半。我帶你去一個好地方!」
「好地方?不去喝酒了嗎?」
「今天不去了,你不還沒有吃飯嗎?人啊,什麼時候都得先填飽肚子!」
沒錯!人什麼時候都得先填飽肚子!
想想自己每天奔命似的做牛做馬不就為了日求三餐,夜求一宿嗎?如果連肚子都填不飽的話,還談什麼理想?夢想?可自己通往理想和夢想的路呢?又在哪裡?
夏雨涵心裡酸楚,卻強自忍著不願透露半分。拮据的生活和不如意的人生讓她感覺在毛敏初的面前抬不起頭來。
望著黑暗中,在車燈照耀下看不清楚的漫漫前路,她的腦海裡迸出了魯迅先生說過的一句話:「世上本沒有所謂的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難道還要經過看不到頭的磨礪麼?她才能找到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