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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的臉漲得通紅,想要辯解卻似乎又難以啟齒。
段傾湖說的有道理。自古,人死便要入土為安。就算等二哥趕到時只找到了陸懷恩的屍體,于情於理,也應該帶回來好好安葬才對。
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讓二哥用了這麼極端的手段?
縱火燒屍,雖然不是親自點的火,但想想,下令的時候心裡哪能不發顫呢。
「我沒有辦法。」潮紅退下後,是病態的慘白。二哥慘笑:「我實在沒有辦法了,我派去尋人的人之前動作太大。那日我才一封林,立刻吸引了很多眼睛。林子裡一片狼藉,我不能落人眼實。懷恩他是咬舌自盡的,因為,因為……」
他咬咬牙,底氣卻很虛弱:
「懷恩他……被侮辱了。」
我直直愣了三秒,才猛地意識到二哥所謂的「被侮辱」是什麼意